招標地區: | 江蘇 |
編號: |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2/4/29 |
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3212822010130004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鄰里中心(西)建設項目已由靖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靖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鄰里中心(西)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靖發改審[2020]88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靖江市濱江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靖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鄰里中心(西)建設項目幕墻工程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長陽路北側、通江路西側、渡江路東側
2.2建設規模:新建一個社區服務中心及一個4軌12班配套幼兒園,總建筑面積29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3300平方米(包括社區服務中心17900平方米、幼兒園54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700平方米。
2.3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發包內容
合同估算價(萬元)
計劃工期
3212822010130004-BD-002
鄰里中心(西)建設項目幕墻工程
幕墻工程幼兒園地上三層,建筑高度16.2m;鄰里中心地上5層,建筑高度23.85m;包括玻璃幕墻、水泥纖維板幕墻、鋁板幕墻、鋁合金格柵幕墻、玻璃欄桿、玻璃雨棚、鋼結構等,幕墻面積共計約21500m2(詳見工程量清單)
2691.00
240天
2.4付款方式:(1)預付款:合同簽訂后,發包人支付合同價的10%作為預付款;上述預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發包人支付預付款前,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預付款擔保(銀行保函或保證保險,與預付款等額)。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退還預付款擔保。(2)幕墻工程竣工且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70%;(3)幕墻工程驗收合格并經審計完成后支付審計價的97%;(4)余款3%為質保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2年,支付審定價的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滿5年,結清余款。農民工工資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標人提供上月經過農民工簽字確認的農民工考勤表、農民工工作量表和農民工工資表。招標人于每月20日前進行確認,確認無誤后向承包人開設的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足額撥付人工費用。承包人原因導致招標人未能及時撥付相應人工費的,承包人仍需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遲支付。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1)具備[建筑幕墻工程(2015新標準)一級]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建筑工程一級]資格;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企業擔任法定代表人。
(4)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5)其他
①?自2019年4月8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自2020年4月8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自2021年4月8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自年月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⑤□自年月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6)?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老保險(時間要求:2021年10月-2022年3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投標人近3年內(2019.4.8起至今,以竣工驗收證明文件上明確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竣工的至少一項合同金額大于2000萬的公共建筑單項幕墻工程。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注: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需提供加蓋交易機構或招投標監督部門章,如無交易機構或招投標監督部門章的,還需提供公共資源交易網站發布的中標結果公告網絡截圖。施工合同:需提供經“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備案的施工合同或“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合同備案查詢截圖。
有效期自2019年4月8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標公告發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證明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不予認可;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設市場不良行為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泰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行政處罰已被取消或處罰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2年4月8日9時0分至2022年4月12日23時0分;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交易平臺”是指:泰州市建設工程網上招投標系統;
4.3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5元,售后不退。
5.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2年4月29日14時0分
6.評標辦法
6.1是否評定分離:否;
6.2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8.聯系方式
招標人:靖江市濱江新城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地址:
電子郵箱:
聯系人:***
電話:****
代理機構:江蘇靖建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靖江市人民南路220號
電子郵箱:446801778@qq.com
聯系人:陳冬青
電話:0523-8918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