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地區: | 湖南 張家界 |
編號: | GDZB2013-131002 |
報名截止日期: | 2013/10/31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慈利縣公路管理局業務用房維修工程已由慈利縣發改局以慈發改招【2013】43號核準招標事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招標人為慈利縣公路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國鼎招標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慈利縣公路管理局業務用房維修工程
2.2 建設地點:慈利縣零陽鎮零陽大道
2.3 規模:維修改造總面積2810.2平方米,主要包括門窗、地面、墻面、用電線路及照明設施的更新,走廊、樓梯間、衛生間及配套設施的維修改造等。招標工程合理價為¥1199177.09元。
2.4 工期要求:75天(日歷天)
2.5 質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設部2000年80號令保修
2.7 招標范圍:具體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8 招標編號:GDZB2013-131002
2.9 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分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業按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湘建建[2010]136號文件要求須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記證,張家界市外企業提供有效的入張施工備案表及入慈施工備案表;
3.2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為 建筑工程專業 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其他人員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14.1項要求。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內(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36個月)應無行賄犯罪記錄。
4.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號文件中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本項目資格審查方式為開標后資格審查。
5.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為:人民幣貳萬元整,由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的托管賬戶。投標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上午09::30時。投標保證金具體要求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4.1項規定。
6.招標文件的獲取及澄清答疑發布
6.1 請從2013年10月11日~2013年10月31日09:3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在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http://jsj.zjj.gov.cn/govmach/jsj )招標公告欄進行網上下載/獲取電子版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如通過網絡下載,其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400元,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6.3 澄清答疑采用電子郵件方式提出,并以不標明問題來源方式將疑問發送到754820631@qq.com郵箱,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答疑公告欄上發布,投標人自行下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2013年10月31日 09時30分,地點為慈利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一致。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寫標注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 投標人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擬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及擬任本項目負責人須親自到場參加投標,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湖南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張家界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 上發布。
9.行政監督
本次招標項目接受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監督。招標投標監督機構為慈利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電話:0744-3389689。
10.招標人補充的其它內容
10.1 投標申請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前應填寫《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表》并且將申請人的單位全稱及其所在省、市詳細地址,連同其法人代表、擬派項目負責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報送投標人注冊地檢察機關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
10.2入慈施工備案表的相關要求及表格在《慈利公眾信息網》(http:www.zjjcl.gov.cn) 公式公告欄中查閱及下載。
11.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