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地區: | 江蘇 蘇州 |
編號: | |
報名截止日期: | 2013/12/5 |
1. 蘇州紫光高辰科技有限公司的“蘇地2012-G-54"號地塊幕墻工程已經蘇州市相城區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資金核定表”(資金核定表編號:/)已經財政審核。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企業自籌+銀行貸款現已落實。現邀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工程的資格預審。
2. 江蘇益誠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相城區高鐵新城南天成路南、城通路西 招標類型: 施工招標 所屬地區: 相城區
(2) 工程規模: 幕墻面積約36000m2 建筑面積: 平方米 工程性質: 裝修工程 招標金額: 8300 萬元
(3) 計劃開、竣工時間: 2014-2-1 至 2015-8-1
4. 本招標工程共分 1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標段序號0003
標段內容:“蘇地2012-G-54"號地塊幕墻工程
工程性質:幕墻工程
工程類別:無
合同估算價(萬元):8300.0000
對企業的資質、等級要求:建筑幕墻專業承包一級
對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的資質、等級要求:建筑工程一級
預選承包商類別和組別:\
企業允許申請標段數: 1 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允許申請標段數: 1
是否采用網上報名:否 是否采用網上投標:否 是否采用預選承包商名錄:否
附件:評標細則文件
5.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條件
(一)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同上表
(3)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擬選派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資質類別等級: 同上表
(5)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取得安全B類證書;
(6)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無在建工程,或者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7)以聯合體形式申請資格預審的,聯合體各方的資格(資質)條件均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8)省外企業需到辦理資質核驗,取得資質核驗書(詳見蘇住建規〔2011〕1號);
(9)投標申請人辦理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事宜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辦理,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
(二) 資格預審必要合格可選條件:
企業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
注:類似工程以 5 年內承擔過 單項單元式幕墻(單元式整體高度)≥80米或單項單元式幕墻工程合同金額≥5000萬元 以上的項目,質量為合格, 近5年是指2008年11月至今,以竣工驗收報告日期為準。
(三) 投標申請人有以下情形的,為資格預審不合格:
(1)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2)企業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6. 請申請人于 2013-11-25 上午 09:00 至 2013-12-5 下午 15:00 的工作時間到 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電腦報名室 報名。
請于 2013-11-25 至 2013-11-29 每天上午 09:00 至每天下午 15:00 (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 獲取本工程資格預審文件。
投預審材料起時間: 2013-12-5 09:00
投預審材料止時間: 2013-12-6 09:30
7. 其他: 報名時請攜帶企業和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IC卡(外地投標企業單項報名的請至交易中心二樓信息科辦理)至交易中心二樓大廳自助報名室報名,并打印報名確認單。 在投預審材料時間內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預審材料投標箱(具體投箱的箱子見當天投標箱上的項目名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資格預審申請書采用: 通用文本格式 ,(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請下載 《資格預審申請書示范格式文本.doc》 、 《誠信經營承諾書》 ,如采用專用文本格式請到交易中心二樓大廳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二)附件資料:
1.報名確認單原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本市投標企業只需提交報名確認單原件);
2.《蘇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手冊(年度)》(本市企業和納入本市管理的外地進市企業)或《江蘇省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年度)》(本省外市企業)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外地進蘇企業投標報名按《蘇州市外地進蘇建筑業企業管理辦法》(蘇住建規【2011】1號文)執行;
3.擬選派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原件及復印件;
4.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如有在建工程,應提交原發包人允許投標證明;
5.預審可選條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如有,并請于 2013-12-6上午9:30至11:00 攜帶相關需核驗原件材料到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核驗相關原件, 業績證明材料一般為工程合同、竣工驗收單及相應證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有授權)及身份證和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7.《誠信經營承諾書》加蓋企業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8.其它資料: (1)報名材料需另附書面報名申請書(附單位報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聯系電話、傳真等)。
(2)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法人印鑒及公司公章的授權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如有授權)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和有效勞動合同、近三個月社保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3)擬派項目組主要成員(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預算員)必須為本企業在職職工,提供崗位證書復印件。
(4)蘇州市外省內企業提供進市企業登記、省外企業提供進市資質核驗書原件及復印件。
(5)蘇州市外企業需提供真實、有效的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無不良行為記錄的證明原件(須提供聯系人姓名和固定辦公聯系電話)。
(6)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需提供本企業出具的投標保證金(80萬元整/標段),投標保證金須從其基本帳戶交納,投標保證金必須是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如果提交的是銀行匯票則需一并提交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銀行本票則需一并提交銀行戶許可證復印件及到銀行申請辦理銀行本票的申請書復印件。報名企業在投報名資料時將保證金及所需資料一并放在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證)原件內一起投箱。
負責受理投標保證金的單位戶名:蘇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帳號:89050155100000186
開戶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滄浪支行;
(7)資格預審必要合格可選條件中所需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必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驗收報告、圖紙等能證明業績的材料)。
(8)資格預審申請書內容填寫完整,表格中要求相關單位蓋章的須加蓋,否則不予通過。
上述材料應按序裝訂成冊(原件不需裝訂),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須寫明所投工程名稱)在規定時間投入指定預審材料投標箱(具體投箱的箱子見當天投標箱上的項目名稱)。
8.確定潛在投標人方法:按蘇建筑﹝2006﹞68號和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規定。
如果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
采用“評分排名法”選擇確定 9 家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9.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郵編:
E-Mail:
10.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
傳真:
電話:
E-Mail:
11. 招標代理機構項目負責人信息:
項目組組長: 孫毅
職稱或執業資格:
聯系電話:
上崗證號: 蘇招E0556
12.要求本公告發布日期為: 2013-11-25 至 2013-11-29
13. 備注:
(1)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2)本工程的設計單位不得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3)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按順序裝訂成冊并提供原件核驗,缺一不可,資料不符合要求者做不合格處理。原件核驗必須授權委托人攜帶相關資料原件于2013-12-6上午9:30至11:00親自到場核驗,否則資格預審不予通過。
(4)經公證的復印件不屬原件(有關證書、文件等業績證明材料,投標申請人必須提供原件核實。如有特珠原因對于獲獎證書或表彰證書無法提供原件的復印件必須經原發證部門蓋章確認)。
(5)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提供更多的證明材料以表明其資料的真實有效性,若發現不真實的虛假資料,招標人會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肅處理,投標人應承擔相應不良后果。
資格預審優選評分內容及標準
一、對投標申請人企業資格預審評分的內容及標準
(一)企業業績(每一評分獎項限評兩個工程項目)
1.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獲優質工程情況:
省轄市優質工程得3分/項;省優工程得4分/項;國家級優質工程得5分/項;魯班獎得6分/項.
2.承擔的工程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為“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
省轄市“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2分/項;省級“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3分/項;國家級“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4分/項。
(二)項目經理業績(每一評分獎項限評一個工程項目):
1.二年內(2011年11月至今,以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承擔過類似及以上工程項目得3分,沒有不得分;
2.承擔的類似及以上工程項目獲優質工程情況:
省轄市優質工程得5分;省級優質工程得6分;國家級優質工程得7分;魯班獎得8分/項.
3.承擔的工程獲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定的“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情況:
省轄市“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4分;省級“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5分;國家級“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得6分.
(三)企業信譽:
1.企業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2分;
2.企業通過其他ISO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得1分;
3.獲縣級“重合同、守信用”稱號得1分;獲省轄市“重合同、守信用”稱號得2分;獲省級“重合同、守信用”稱號得3分;
4.企業有不良行為被省轄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4分/條;
5.企業有不良行為被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5分/條;
6.企業有不良行為被建設部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6分/條。
(四)項目經理信譽:
1.項目經理獲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予過“優秀項目經理”稱號得3分;項目經理獲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予過“優秀項目經理”稱號得4分;
2.項目經理有不良行為被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5分/條;
3.項目經理有不良行為被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6分/條;
4.項目經理有不良行為被建設部列入"不良行為記錄"予以公示或被行政處罰的,扣7分/條。
二、說明:
(一)同一工程同一計分項,只計取最高級別的得分,不得重復記分。
(二)企業和項目經理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報告、圖紙等能證明業績的材料原件、獲獎證書或批文原件。且業績以發文或發證中注明的承建或參建單位為準。
(三)企業、項目經理有不良行為的扣分項按條目數累計扣分,上不封頂。“不良行為”的考核以蘇建設規【2009】1號文為準。
(四)獲獎證書時間以發證或發文時間為準,有效期是指從發證或發文之日起至本項目報名日期止算起。若發證、發文時間不一致的,以發文時間為準。省轄市獎項有效期為1年,省級獎項有效期為2年,國家級獎項有效期為3年;以蘇州市市級、江蘇省省級、國家級獲獎為準,具體按蘇建設規【2009】1號文執行。
(五)與評分相關的類似工程指單項單元式幕墻(單元式整體高度)≥80米或單項單元式幕墻工程合同金額≥5000萬元。“文明工地”或“標化工地”須是幕墻工程。
(六)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超過9家時,采用“評分排名法”確定9家投標單位。如果第9名出現兩個或多個并列的相同分數,則從中以抽簽的形式確定第9名。
14. 投標人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工程項目同一標段的投標:
(1).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企業法人;
(2).投標人之間存在控股關系、隸屬關系的;
提醒:(1)原一級和二級項目經理證停止使用,企業投標時需憑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或相關證明辦理IC卡,具體按(蘇建筑〔2008〕12號)執行。
(2)各施工企業參加投標報名時,請提前辦理IC卡制卡手續(報名結束時間前兩小時),以便工作人員有充足時間錄入相關數據,并制作IC卡,避免影響投標報名。
(3)各施工企業采用網上報名時,請盡量提前進行(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天),若網上報名失敗仍可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到有形市場采用IC卡報名。
(4)IC卡辦理地點:蘇州市竹輝路養蠶里農貿市場二樓IC卡辦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