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地區: | 福建 南平 |
編號: | 閩聯審南招[2013]44號 |
報名截止日期: | 2013/12/20 |
招標編號:閩聯審南招[2013]44號
招標條件
南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的編號為閩聯審南招[2013]44號的大武夷智慧旅游集散中心項目已由閩北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局( 2013 )3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南平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自籌及銀行貸款,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聯審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現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名稱:大武夷智慧旅游集散中心工程勘察設計;
1.2. 建設地點:武夷新區武夷山東站片區;
1.3. 工程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約88260㎡(132.4畝),總建筑物面積約120000㎡(暫定);
1.4. 投資總額:估算總投資約4.8億元人民幣,其中建安費約3億元人民幣。
1.5. 招標類型:概念性方案設計招標;
1.6. 招標范圍和內容
1.6.1. 招標范圍: 工程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 以及 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設計指導、技術服務和配合等 后續設計服務 。
1.6.2. 內容:巖土工程勘察(含詳勘及測量)、總平規劃、建筑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室外總體工程等;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本項目建筑紅線圖內的建筑(含室內外裝飾裝修)、結構(含鋼結構工程)、幕墻工程、給排水(包括污水處理)、消防、人防、電氣、暖通、供配電、建筑智能化、室外總體等工程的設計,以及工程設計概算編制、施工過程中的指導、服務和配合等設計交鑰匙工程,具體內容詳見《設計任務書》。
1.6.3. 設計周期要求: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周期為60日歷日,60日歷日設計周期包含方案設計優化、初步設計及集散中心公共服務功能建筑的施工圖紙設計,集散中心公共服務功能建筑以外的施工圖紙設計時間另行商定,具體階段設計周期要求如下:
(1)方案設計優化階段: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0個日歷日內完成并提交符合審批要求的優化方案設計文件(含圖紙及相關文件);
(2)初步設計階段:優化方案設計文件經招標人書面確定后20個日歷日內完成并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含設計圖紙、設計說明、概算等),中標人還應負責初步設計文件審批過程中業主、規劃、交通、建設等相關行政主管提出的修改、補充等設計工作及相應滿足審批的施工圖文件(該過程存在依程序、逐次審查修改),直至審批文件通過;
(3)集散中心公共服務功能建筑施工圖設計階段:初步設計經招標人書面確定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并提交集散中心公共服務功能建筑施工圖設計(其中樁基工程施工圖須在15個日歷日內完成),中標人還應負責施工圖在審查之后的修改補充并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書;
(4)施工現場配合服務:中標的設計單位還應當按照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的約定承擔施工期間的設計交底、技術指導、現場配合等服務,時間為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止;
(5)勘察階段:以滿足施工圖設計為前提自主安排。
1.7. 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2014年6月開工,計劃工程建設周期24個月,其中集散中心公共服務功能建筑計劃于2014年底主體封頂,其他建筑依據招標人要求的施工期分階段施工。
2.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2.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和巖土工程勘察專業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 ;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合體的應由具有 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的單位 為聯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單位組成聯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2.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一 級國家注冊建筑師執業證書;擬派項目巖土勘察專業負責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 巖土工程師 注冊執業證書;
2.3. 投標人擬擔任本 設計項目負責人均 應具備1項 類似項目設計業績 。 類似工程業績是指 (下同):自本招標公告發布之日的前三年內(以施工圖審查合格日期為準,不含發布招標公告當日)完成設計的并經施工圖審查合格的 單體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廠房)設計項目 。
2.4. 若投標人為福建省外勘察及設計單位且尚未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承諾在中標后一個月內根據閩建設【2009】5號文規定辦理登機備案手續;若投標人已在福建省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記的非獨立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在承擔設計并承擔設計期間在建設項目所在地設立項目部。
2.5. 非我省注冊的勘察設計單位參與投標的,應在我省設有與本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土工試驗室和技術人員;未在我省設立土工實驗室的省外勘察單位應與我省具有通過計量認證土工實驗室的勘察單位簽訂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協議;省外勘察單位和與其簽訂土工試驗合作協議的合作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6. 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設計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各方及擬派的主要人員)均應不屬于閩建法[2007]15號文件中從業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
2.7. 投標截止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各方均)沒有因違法違規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 ;
2.8. 投標截止時,投標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則為聯合體各方均)非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
2.9. 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2.10.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3. 獲取招標文件
3.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 8 : 30 時起 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3 時 59 分 止,登錄南平市招標投標網站(www.npzbtb.gov.cn)“招標公告”欄目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含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 800 元,售后不退。
4. 評標辦法
4.1.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綜合評估法。
5.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5.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 2014 年 1 月 7 日 17:00 分之前 ;
5.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標單位(聯合體的由主辦方)銀行基本賬戶轉賬方式提交;
5.3.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10萬元整。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4年1月8日9時30分,提交地點為南平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南平市延平區億發商貿城 7 幢 2層);
6.2. 在遞交投標文件時 ,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購買招標文件投標報名號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身份證、購買招標文件憑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
6.3. 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 費用
參照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建設部2002年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的收費標準,設計建筑面積暫定12萬平方米,工程建安工程費估算價額(設計費計費基價)為30000萬元、計費系數為1,由設計單位按《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計算優惠下浮后提出合理報價(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勘察設計費單價),勘察設計收費按方案設計審定建筑面積×投標人勘察設計費(每平方米)報價計取。本項目每平方米建筑面積勘察設計費投標報價綜合單價的最高限價為60元/㎡,其中方案設計費單價占投標報價綜合單價的20%,初步設計費單價占投標報價綜合單價的20%,施工圖紙設計費用占投標報價綜合單價的60%。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 福建省招標與采購網( http://www.fjbid.gov.cn )及 南平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www.npzbtb.gov.cn)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9. 聯系方式
注:購買標書流程及注意事項
1 、投標人可在招標公告約定的招標文件銷售時間內,登錄南平市招標投標網站“招標公告”欄目,點擊“招投標報名”,根據系統提示完成投標報名。投標人通過網銀轉帳購買招標文件以及招標相關資料后,即可下載電子版招標文件。
2 、投標人應根據系統提示打印投標報名單,投標時須附上投標報名單做為投標報名的唯一有效憑證,如有遺失,南平市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概不負責(注:可以通過個人網銀進行報名繳費)。
3、投標人可以通過南平市招投標網上的投標報名查詢欄目對其投標報名號進行查詢。
4、電子招標文件網上代售制度正式實施后,招標代理機構不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徑銷售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