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潛規則之保險 揭穿潛規則之家電 退貨要收包裝費 3月10日,記者在南昌某論壇看到一則奇怪的尋物啟事:"急尋××品牌550型號電視外包裝。"原來,這名網友去年8月份在南昌某家電賣場購買了該型號電視機,結果9月份屏幕壞了,10月更換了屏幕,沒過一周電視又壞了,毛病有增無減。在幾番交涉后,商場答應退貨,但有一個條件 需要商品的原包裝箱,否則要收取300元包裝費。 這名網友表示,由于包裝箱已被當作廢品賣掉,對商場提出的包裝箱價格又難以接受,故而發出啟事。隨后記者走訪了南昌市多家家電賣場,發現家電經銷商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家電若需退換貨時,如果顧客不能提供原產品包裝,則須收取遠超包裝成本的"包裝費"。商家收取"包裝費"是否合理? 商場:包裝費至少100元 13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勝利路的某家電賣場,銷售某品牌電視機的龔艷珍說:"電視有問題,需要退換,如果沒有包裝肯定要收取‘包裝費’,因為電視機的包裝盒是特制的,成本也很高,所以如果顧客遺失了包裝或包裝破損厲害的話是要收取200塊錢包裝費的。"記者問為何商家不能承擔這筆費用時,龔艷珍表示:"我們店里也沒有多余的包裝,每臺電視機的外包裝都有一一對應的編碼,如果顧客遺失只能自己負責"。她還說,收取"包裝費"不只是某個品牌或某個商家的規定,而是家電行業的"行規"。 記者走訪該賣場其他>其他>其他家電店面,及南昌市的其他家電賣場,發現不光是電視機如此,還有冰箱、抽油煙機、洗衣機、電熱水器等都有這樣不成文的規定。"包裝費"一般按照銷售價格的3%收取,但最低不會少于100元。 顧客:昂貴包裝費難接受 3月6日,市民吳女士向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投訴,稱其新買的抽油煙機有質量問題,商家同意退貨。但是,由于她把包裝箱里的塑料泡沫弄丟了,為此,商家堅持要收50元的包裝費。"我差點把包裝箱賣了,誰還會保留里面的塑料泡沫啊,這不是為難消費者嗎?"面對商家提出的條件,吳女士覺得很不滿,最終在消協的調解下,商家對劉女士購買的油煙機進行了全額退貨,沒有收取包裝費。 "買價格較高的家電,本身就是對一個品牌的信任,能留著購買時的發票和保修單已足夠了,為什么還要保留原包裝甚至泡沫塑料呢?要退貨是產品本身有質量問題,這已經給消費者帶來了麻煩,商家還有什么理由收取遠超成本的包裝費?"市民鄒女士說。 消協:這是"潛規則" 南昌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陳元生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符合退貨條件的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退貨并不得收取任何費用。首先是因為產品質量有問題,消費者才會無奈退貨,如果說商品包裝損壞,經銷商按成本價收取包裝費,是可以理解的。現在這種沒有包裝箱最少賠100元的行規,可以說是人為地給消費者退貨制造障礙,這種行規就是潛規則。 溫馨提醒 南昌市消費者協會提醒消費者,遇到商家不合理收取包裝費的情況,可以撥打12315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尤其是大宗家電時,最好將發票、保修單、原外包裝包括包裝箱里的塑料泡沫保管好,原外包裝至少保留15天,即包退包換期內不要丟掉,萬一出現問題方便退換貨。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
門窗幕墻網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