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2020年5月,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被正式寫入中央關于要素市場化配置的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這標志著數據已和其他要素一起,融入了我國經濟價值創造體系,成為數字經濟時代的基礎性資源、戰略性資源和重要生產力。
拉動宏觀經濟的新引擎
在經典的索洛模型下,產出增長依賴于技術進步、人力要素與資本要素的投入。但是,持續的人力與資本要素投入將加重有限的自然資源消耗,同時,要素邊際收益遞減效應亦不利于經濟的長期積累。因此,市場開始著眼于借助以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為代表的數字技術的迭代與革新,達成經濟發展新動能轉換的目標。
首先,數字經濟時代全要素生產率的增長離不開信息技術的貢獻,而脫離海量的數據資源,數字技術也將如同無源之水。在政府治理層面,政府服務平臺所涉及的各類型公共服務信息、輿情管理、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等,均可在數字技術框架下轉化為數據智能要素,進而在信息語境下完成對接、傳輸與共享。僅以杭州為例,其已發展形成了包含設備設施、信息數據和內容輸出為一體的完備智慧產業鏈。杭州“城市數據大腦”已匯集66個部門的360多億條數據,在交通、能源、供水等方面建立了城市“數據網絡”。同時,我國還在積極推進教育、娛樂、餐飲、醫療和物資調配等多領域的數字化轉型,通過完善數據要素市場配置與多場景應用,使其成為拉動宏觀經濟的新引擎。
其次,數據要素擁有效率倍增作用。當前,數據要素已對實物生產要素顯現出一定的替代作用。一方面,它可以以虛擬資產的形態參與到生產實踐,進而打破實物生產要素在資源稀缺條件下對經濟增長拉動作用的束縛與制約,成為一種全新的生產要素供給方式。另一方面,數據要素能夠通過可復制、無距離界限、可無限供給等屬性,在共享理念下倍增生產資料,從而使得企業轉向輕資產運作。這也是數據生產要素區別于傳統人力、資本生產要素的最突出特點。與此同時,即使數據生產需要負擔高昂的固定成本,但數據復制的邊際成本接近于零,這將極大降低消費者的搜尋與運輸成本,拉近供需兩端的交易距離,形成突破地域邊界的信息廣泛傳輸,進而打通不同產業與地域間的“信息孤島”。
最后,數據要素的生產、加工和利用在根本上顛覆了經濟既有的技術范式與生產方式。據《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白皮書(2020年)》所示,2019年中國數字經濟增加值為35.8萬億元,對GDP增長貢獻率高達67.7%。可以說,從宏觀經濟管理至微觀企業經營,經濟體技術鏈、產品鏈、價值鏈乃至空間鏈等均實現了拓展與重塑。數據要素將生產過程更緊密地與消費市場貼合,形成了“去中心化”的運行與柔性化管理,在無限的信息空間形成虛擬集聚,進而重新定義了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同時,數據要素還通過資產化進程進一步激發了社會各行業價值鏈底層的數據價值,開拓出全新的數字化場景,不斷推進經濟新業態涌現。正是得益于數據要素的注入,經濟體才得以煥發出勃勃生機。
數據要素發展的現實阻礙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數據要素市場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有關數據要素配置規律的探索亦不成熟。因此,數據要素在資源底數清查、產權界定、隱私保護等方面均存在較大的進步空間。
在數據要素資源底數清查方面,受限于行業領域龐雜、數據資產分散、結構化與非結構化數據要素參差不齊等問題,數據資產系統化運營往往因無序、無級的數據分類而無法釋放其應有的能量。當前,我國尚未形成以研發、生產、運維、營銷等環節為基準的數據分類方式,也未能根據數據重要性或不同應用場景,對數據要素進行分級。上述阻礙均增加了我國在行業和區域層面進行數據資產圖譜繪制,進而得到全時空健康數據的難度。數據要素資源底數不清,已成為我國數據要素市場發展的最大瓶頸。
在產權界定方面,清晰的產權歸屬是數據要素流通與交易的基礎。數據要素既擁有近似于隱私權的信息人格權,又存在極強的社會屬性。同時,部分基礎數據的開放需要在共享機制下以非營利為目的,但這又與權利主體對于數據財產的利益訴求相違背。因此,以特定用戶關系、頭像系統為代表的企業關系數據,以“用戶畫像”或信息挖掘而形成的聚合數據和以社交群關系鏈、通訊錄為代表的平臺企業關系鏈數據,存在因權屬不明而引發糾紛的可能。
在隱私保護方面,數據要素的使用、處理與共享也存在觸及用戶隱私邊界的情況。在大數據越來越深入地嵌入我們的社會生活時,眾多應用軟件都開始尋求獲取位置、通訊錄、相冊等公民隱私記錄的權限。因此,隱私保護與信息共享間的博弈,不僅對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提出了重大挑戰,更引發了人們對于數據倫理的極大關注。
釋放數據要素紅利的現實舉措
為了更好地釋放數據要素市場的紅利,激發經濟發展新動能,我國需要從建立數據要素清單、完善數據要素產權制度和提升數據要素安全保障等層面,給出可行的實現路徑。
首先,建立數據要素清單。數據要素清單的繪制體現了數據要素分類歸納、整理的系統化思維,它有助于企業、產業乃至國家厘清數據資源圖譜,進而有序推進數據資產清查工作。為了優化經濟治理的基礎數據庫,在頂層設計上,我國有必要從行業、地區和供需等層面加速推進數據資源共享交換,設計并制定國家數據資產目錄和清單,為數據要素管理夯實基礎。在實踐操作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業務屬性與應用場景分類,對數據分級分類進行靈活安排,同時推動不同數據系統間的要素資源整合。通過建立數據臺賬,加強對分散無序數據要素的整合與利用,加快釋放各類型數據要素價值,使其充分參與經濟生產。
其次,完善數據要素產權制度。數據要素產權明晰涉及數據要素的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多項權責的劃分與確定。國內極具代表性的數據交易機構(如上海數據交易中心、貴陽大數據交易所等)均在積極推動數據立法進程,力求通過法律體系建設,健全數據交易規則,厘清權力邊界。在此基礎上,我國還需建立統一明確的數據監管機構,通過專業性監督形成“行業協會+法律法規”的雙重管理體系,保障數據要素交易確權清晰,數據要素收益分配合理,減少數字經濟活動中的各種糾紛。
最后,提升數據要素安全保障水平。無論是政務數據要素還是個人電子數據要素,只有在完善的安全保障體系下才能發揮出最大的經濟產出貢獻力。在大數據環境下,我國需要從數據搜集、數據存儲、數據生產和使用、數據出境和組織建設等多維度推動數據安全管控標準化和統一化。數據信息系統的安全性與抗壓性是化解數字經濟脆弱性的有力屏障。持續深化數據安全治理,加強數據安全技能建設,形成統一完備且協同聯動的網絡安全體系,從根本上激發經濟發展的新動能。
(作者單位:長春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