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為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引導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高質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近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1月22日。
《征求意見稿》明確,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應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結合既有建筑所在地域的氣候、環境、資源、經濟和文化等特點,對改造后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性能進行綜合評價;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應結合現有條件、當地氣候條件和地理環境等對場地進行改造再利用,并應對場地的風環境、光環境、熱環境、聲環境等進行重新組織和優化。
根據《征求意見稿》,綠色改造即以保障建筑安全、節約能源資源、改善人居環境、提升使用功能等為目標,對既有建筑進行維護、更新、加固等活動。改造策劃即根據項目地理位置、市場分析、開發周期及改造診斷結果,提出改造目標、改造功能、技術方案、投資估算及經濟效益分析的活動。跟蹤評估即為確保建筑設備和系統高效運行,定期對建筑設備和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調查和分析,并對未達到預期效果的環節提出改進措施的活動。
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應以單棟建筑或建筑群為評價對象,涉及系統性、整體性的指標,應基于建筑所屬工程項目的總體進行評價。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應在改造工程竣工后進行。在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工程施工圖設計完成后,可進行預評價。
《征求意見稿》指出,綠色改造前應進行改造評估和改造策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當既有建筑竣工圖紙等相關資料不全時,應進行補充完善;應按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等既有建筑相關性能開展評估與策劃;當既有建筑結構滿足國家現行有關結構鑒定標準時,可不進行結構改造;應根據評估結果開展綠色改造策劃,確定綠色改造目標,并應出具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綠色改造方案。值得注意的是,當申請綠色金融服務時,既有建筑綠色改造項目應對節能、節水等改造措施進行說明,并應對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等進行計算。
《征求意見稿》規定,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指標體系應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5類指標組成,且每類指標均應包括控制項和評分項;評價指標體系還統一設置加分項。控制項的評定結果應為達標或不達標;評分項和加分項的評定結果應為分值。
當既有建筑進行部分改造或改造后為多功能綜合性單體建筑時,綠色改造評價應符合下列規定:對于部分改造的既有建筑,未改造部分的各類指標應按本標準的有關規定評分;對于改造后為多功能綜合性單體建筑,應按本標準全部評價條文逐條對適用的區域進行評價,確定各評價條文得分。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指標的分值設定應符合相關規定。
《征求意見稿》顯示,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結果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4個等級。當滿足全部控制項要求時,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等級應為基本級。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星級等級應按下列規定確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3個等級的既有建筑綠色改造均應達到基本級的要求;當總得分分別達到60分、70分、85分時,既有建筑綠色改造等級分別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對建筑綠色改造的安全耐久、生活便利、智慧運行及資源節約等方面作出相關規定。如在安全耐久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當既有建筑綠色改造涉及結構改造和加固時,建筑結構應滿足承載力和建筑使用功能要求;建筑外門窗、外墻、屋面、外保溫等圍護結構的安全和防護性能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有關規定;衛生間、浴室的地面應設置防水層,墻面、頂棚應設置防潮層;建筑內部與室外場地應設置具有安全防護的警示和引導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