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8月11日,記者從市消防救援總隊獲悉,近日市高層建筑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印發《關于深入推進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綜合治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于8月11日起對全市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進行綜合治理。11月底之前為集中整治階段,將重點組織復查評估、隱患整改、核查校驗等工作;今年12月至2023年6月底為總結提升階段,主要健全完善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工作機制。
《通知》明確,超高層建筑、高層公共建筑、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老舊高層住宅,為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4類重點對象。同時,將重點治理5方面突出風險:
一是日常管理方面,重點治理同一建筑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使用人的,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未明確統一管理人,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以及違規設置群租房等情況。
二是建筑防火方面,重點治理建筑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包括安裝可燃雨棚、突出墻面防護網;違規使用易燃可燃夾芯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老舊高層商住混合體住宅部分與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共用疏散樓梯等情況。
三是消防設施方面,重點治理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等被擅自拆除或者損壞停用等情況。
四是生命通道方面,重點治理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以及超高層建筑避難層(間)被占用或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
五是用電用氣方面,重點治理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電動自行車或其蓄電池違規在建筑內停放或充電;公共區域電氣線路絕緣老化、私拉亂接現象嚴重等情況。
《通知》強調,對嚴重堵塞、占用“生命通道”的小區(道路),要結合停車問題整治,持續開展聯合執法和曝光;對建筑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搭建可燃雨棚的,要限期逐一更換拆改;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由區縣政府采取掛牌督辦、警示約談、集中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