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品牌:
- 冷雨
- 輸入電壓:
- 12-48 V
- 設備類型:
- 后備式UPS
一、蓄電池的應用知識:
一)電學單位
簡稱“安.時”表征蓄電池大小的基本單位。蓄電池的容量單位:安培.小時。
電壓:伏特
每格規范電壓為2.06伏。電壓為6伏的蓄電池由3格組成。電壓為12伏的蓄電池由6格組成。電壓為24伏的蓄電池由12格組成。每個蓄電池均由數“格”組成。
二)電池使用注意事項:
慣例事項:
1.使用前必需檢查電池外觀、確認正負極端子位置;
2.電池應在陰涼處儲存(溫度最好不超過25攝氏度)
過三個月應做全放全充電;3.存放期超越一個月的電池應補充電。
4.電池應牢固地安裝在設備機箱內;
5.發運時電池應保持開路;
6.電池維護必需由專業人員進行;
必需確保電池組與所有充電裝置及負載處于斷開位置;7.連接或裝配蓄電池時。
特別注意:
更不允許焚燒電池;1.不能將電池放在靠近火源的地方。
2.嚴禁將電池短路;
3.電池不允許放在密閉箱內使用;
4.禁止野蠻裝卸、過度震動、搖晃電池;
5.破裂或漏液電池不能使用;
6.不能用手提、拉電池端極來移動電池
防止成短路;7.禁止將金屬工具或者待連接導線放置在電池頂部造。
8.禁止用大扭矩的電動工具進行電池連接操作;
9.不能用化學清洗劑清洗電池;
10.嚴禁打開電池或者向電池中加入任何物質;
應立即停用;11.外殼膨脹、變形均屬嚴重過充、過放電現象。
電解液濺到皮膚上,12.如電池不慎破裂。應立即用水清洗并到醫院治療;
13.電池應放到兒童不易接觸的地方;
14.開箱時電池端電壓應為12.4V
三)電池的聯接:
1串聯:
串聯電池組的電壓等于單個電池電壓的總和,1)實際容量相同的電池方可串聯使用。容量為電池組中實際容量最小的單體容量;
2).額定容量不同的電池不得串聯使用;
3).新舊電池不得串聯使用;
4).由不同制造商提供的電池不得串聯使用;
5).規格型號相同剩余電量不同的電池不可串聯使用(此時應將所有不同電量的電池分別充電飽和進行容量配組后再串聯使用)
進行內部電量均衡之后進行使用或測試,6).新安裝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這樣對電池組的使用壽命、可靠度都非常重要。
2并聯:
并聯后電壓不變,1).實際電壓相同的電池或電池組方可并聯使用。容量等于單個電池容量的總和;
2).額定電壓不同的電池不可并聯使用。
四)充放電模式和使用壽命
1循環充放電模式:
充電飽和后就離開電源由電池供電,1).如果設備連接到電源上。這種情況下就應當選擇循環充電方式;比方電動自行車就屬這一模式。
充電器提供的最高電壓應有限制,2).循環充電時。6V電池的充電電壓為7.27.5V12V電池充電電壓為14.415V充電最大電流不大于額定容量值的30%A比方2A.H蓄電池最大充電電流不能大于20.3=0.6安培)以10小時充電率為宜(比方2A.H蓄電池以0.2安培為宜)若充電電流過大,則蓄電池易發熱,造成極板脫落、斷裂、短路以致造成爆炸、燃燒等事故。
應立即停止充電,3).充電飽和時。否則電池就會損傷或損壞;
產品循環壽命達300次以上。4).按日本JISC87021998工業規范進行循環充放電。
2浮充充電模式:
始終處于充電狀態,1).如果設備總是與電源連接。只是外電源停止時才由電池供電,這種情況下應當選擇浮充模式;
25攝氏度時的單體浮充電壓為2.262.30V即6V電池的電壓為6.786.90V12V電池的電壓為13.5613.80V最大充電電流不大于額定容量值的30%A比方2A.H蓄電池最大充電電流不能大于20.3=0.6安培)2).浮充充電的最高充電電壓應嚴格控制。
浮充壽命在一年以上;容量在5AH以上的電池浮充壽命在三年以上。3).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