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防火窗由防火玻璃及防火構件制成的防火窗系統,適用于間隔距離較窄的兩建筑物的其中一建筑的亮窗或者各種室內空間的防火隔斷,具有簡結、實用、整齊、清新等特點,鋼質防火窗達到Ⅰ級防火要求。耐火時間有:1.5小時、1小時。
執行的標準和規范:《防火窗》GB16809-1997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GB15763.1-2001
《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墻通過技術條件》 CA 97-1995
《鑲玻璃構件耐火試驗方法》GB/T 12513-2006
材料與配件
(1)窗框框架采用具有一定強度使其足以保障構件完整性和穩定性的鋼框架或木框架。
(2)鋼框架與壓條可選用鍍鋅鋼板或不銹鋼板。其選材標準符合GB12955《鋼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中5.1條的規定。
(3)木框架與壓條其選材料標準應符合GB14101《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中5.1.1條的規定。
(4)鋼、木框架內部的填充材料應采用不燃性材料。
(5)防火玻璃可選用不影響防火窗耐火性能試驗合格的產品。玻璃透光度不小于相同層數普通平板玻璃的75%。
(6)框架與防火玻璃之間的密封材料應采用難燃材料,火災時能起到防火隔煙的作用。
(7)五金配件應為經檢測合格的定型配套產品。
(8)防火窗啟閉裝置:必須具備溫度感應釋放窗扇的功能,目前市面有一體化的(閉窗器),分體化的(熔斷裝置);
安裝要求
1、驗收甲方收貨時應認真按供貨合同核對數量、規格、等級及各種配件是否合格、齊全。
2、保管、貯存防火窗應垂直存放于干燥的室內,并要有防腐措施,玻璃應擱置和依靠在不能損傷玻璃邊緣和玻璃面的物體上。
3、安裝
(1)防火窗安裝前必須進行檢查,如因運輸貯存不慎導致窗框、窗扇翹曲、變形、玻璃破損,應修復后方可進行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