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防局2月10日上午通報,9日晚發生的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工地火災系業主單位不聽治安民警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造成的。 據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駱原介紹,9日晚,中央電視臺雇用了湖南某煙花公司,擅自在失火大樓西南角空地燃放了數百枚禮花彈,這些禮花彈屬于A類煙花,燃放必須經過北京市政府批準。 整個燃放經過有四臺攝相機進行跟蹤拍攝,目前燃放人員和禮花彈箱體已經被警方監控并取證。首先失火部位還在調查中。 "大褲衩"離起火的配樓只有短短的二三百米,尚未被大火波及。現場火星四濺,火災濃煙已高過央視大樓,并隨風向北部天空蔓延,從朝陽北路延三環一線,都可看到火勢。 據現場工地的一名工人說,著火可能是燃放煙火所致。火災的真正原因目前不得而知,有待消防機關進一步調查。 2月10日,北京市消防局通報,中央電視臺新址園區工地火災系業主單位不聽治安民警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造成的。 施工現場安全監控漏洞 此次央視大火讓許多人感嘆的同時,也讓筆者不禁想到了年前杭州地鐵的重大事故,相同的是兩次事故都屬于重大級別,都暴露出對于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漏洞,國家早有明文規定,例如在現場安裝視頻監控裝置,以及煙霧報警器等安防裝置。將事故隱患排除于萌芽狀態,設想如果央視大火在煙起的瞬間,煙霧報警器及時聯動110中心報警,監控人員是不是可以及時撲滅火源呢? 消防裝備落后,高層滅火難度高 火災共造成七人受傷,一名消防員犧牲。七名受傷人員中,六人為消防員,一人為工地施工人員,目前均沒有生命危險。 火災造成央視文化中心外立面受損嚴重,大樓西、南、東側外墻裝修材料過火,火災未造成主體結構的損壞。 經過消防官兵奮力撲救,保住了文化中心大樓西側的演播大廳和北外立面。大樓地上30層,地下3層,整體面積為10.3萬平方米,分為演播大廳,數字化處理機房和酒店三部分,具體過火面積正在核實中。 據了解該配樓約有三四十層高,消防水槍只能打到北配樓四分之一高度。據筆者了解,此次滅火,消防隊員倒是出動現場及時,可眾多的消防水槍卻望高莫及,面對著三四十層的高樓,只能人為攀高來滅火,消防裝備落后,加大了難度。 大火起因違規煙花是表征 什么是實質? 安全生產,這是一個老調重彈的問題,每年由此引發的慘劇不斷,但是誰也沒想到2009年元宵節史上最牛的煙火是央視所放!!這一把火不僅燒出了2009年第一把大火,而且也燒出了安全生產監管的漏洞。安全生產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所有問題都會出現在我們疏忽的一剎那。比如,盡管我們要求只在北京地區購買煙花鞭炮,但還是有居民到外地購買的帶回北京,盡管我們不允許非法生產、銷售,但僅在禁改限后的第一年春節,外地煙花爆竹廠家紛紛將目標瞄準了北京,想方設法將產品送到北京市場。春節前收繳的煙花爆竹量是往年同期的4倍左右,這也是十幾年以來收繳數量最多的一年。累計查處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案件73起,收繳各類非法煙花爆竹7864萬余頭,總銷售價值達261萬余元,依法處理涉嫌違法人員104人。9日晚,中央電視臺雇用了湖南某煙花公司進行燃放,是什么讓這些人無所不能,是"利"?是"權"?也許是商人無利不往,這就跟春運一票難求一樣,只有要暴利的趨使,犯法的事照樣干!!另外通報說大火起因是業主單位不聽治安民警勸阻,執意違法燃放煙花造成的。那么筆者在這里就要問一句,煙花燃放的安全監管為什么現場就失效了?試想如果是老百姓,估計連A類煙花的邊都沾不上,難道是因為央視是大戶,所以可以放?前車之鑒猶在,但愿往者的逝去,能敲響安全警鐘。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
門窗幕墻網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