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通知內容,整理出八個問題,供大家參考!
問題1、原一體化資質企業怎么辦?
答:一體化證書有效期屆滿前繼續有效,企業可在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內開展業務,同時需啟動換證工作。
問題2:原一體化資質換什么證?
答:原一體化資質相應等級和類別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問題3:原一體化資質企業什么時間可以換證?
答: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企業可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內提前申請換證。
問題4:原一體化資質企業最遲什么時間換證?
答:應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日前申請換發資質證書
問題5:原一體化資質企業如何換證
答:按簡單換證原則分別換領原一體化資質相應等級和類別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申請換證的一體化一級資質企業,應先到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換領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換領后15日內持原一體化資質證書(正本及所有副本)和已換領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行政審批集中受理辦公室換領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一體化二級及以下資質企業換證辦法,由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參照本通知制定。
問題六:換證后,資質證書有效期?
答:3年。
問題七:換證后如何升級?
答:已取得二級及以下一體化資質的企業,在換領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后,可按照工程設計資質和建筑業企業資質有關管理規定申請資質升級。
問題八:一體化資質延續申請受理截止時間?
答:自2015年7月31日起,各省級及以下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停止受理按原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自2015年8月15日起,我部停止受理按原一體化資質標準的資質延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