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如果一個企業在其產品質量穩定、有保證的基礎上降低銷售價格,為消費者提供真正物美價廉的產品,那就是市場經濟的真諦。然而,從某種層面上講,"物美"與"價廉"本身就是一對矛盾,企業利潤使"物美"的東西不一定"價廉",而"價廉"的東西又未必"物美"。
我國正處于大規模的城市化進程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階段,建筑門窗的市場需求空間相對比較大。但是由于目前門窗業尚未形成成熟的技術創新機制和營銷模式,在各級消費市場中也沒有形成由幾個知名品牌主導的規范、完全的競爭市場,根本無法實現建筑門窗 的"物美價廉"。而這一情況正好給了很多小企業生存的空間,并且占據中低端市場的多數份額,因為它們的產品"價廉"。
通過對門窗市場 的調查發現有這么一個案例,某品牌企業為了獲取生產訂單,在工程投標或者商貿洽談過程中采取低價格競爭策略,只要能拿下訂單就不計降價幅度。剛開始這一方法很奏效,因此占據了一定的市場份額,消費者多數以為既然是品牌企業質量應該有保證,價格又比同類的產品低,何樂而不為呢?但是一段時間后,其產品卻不得不選擇淡出市場。原因很簡單,該企業為了提供"價廉"的產品,授權給既沒有高效率的規模生產優勢又沒有低成本的技術和管理優勢的眾多小企業進行貼牌生產,這些小企業為了獲得生存的利潤空間很有可能采用劣質原料降低生產成本,實行低價低質的運營模式,這樣產品是"價廉"了卻也并不"物美"了。而這在中高端市場是不被接受和認可的。該企業的做法不僅失去了市場,更重要的是自己砸了自己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