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模式已經成為企業致勝的法寶,廣告模式上腦白金,海王、東盛、感嘆號等企業與產品收獲頗豐,會議營銷讓天年、中脈、綠谷、珍奧等企業駛入了快速發展的高速公路,但是隨著營銷模式的創新乏力,一些小企業的模仿讓原有的營銷戰術失去了效力,許多人紛紛在探索新的營銷方式,一聽到營銷新的方式就紛紛效仿,根本不考慮自己的企業,自己的產品是不是與這種新模式相適合,結果是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把原有的優勢失去了,銷售不升反降,輕則失去工作,重則失去市場。殊不知,營銷模式中最忌諱的是模仿,學我者生,仿我者死。如果只是從表面看模仿,那損失的還是自己。在此,我們忠告中國營銷人,畫皮不如畫心。
營銷的核心必須考慮企業實際
企業是營銷模式的土壤,任何一種營銷模式都是需要根植于企業的肥沃土壤之中,沒有企業的支持,任何一種營銷模式脫離開企業都將成為空中樓閣,而企業在選擇營銷模式上也需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企業的營銷實力,企業的資源,企業的資金,企業的社會關系,企業的營銷網絡等實際的整合能力,而所有的盤點都必須實事求是,而且所有的盤點必須是企業現有的可以調動的,而不是那些需要整合其他資源才能實現的,企業的實際就是直接可以用的著的,而不是需要把所有的資金,所有的社會關系都利用起來才可以達到的,營銷模式是產生利潤的因有模式,也是企業生存的根本,營銷的核心必須在這個實際情況的支撐下才可以產生實際的效用。
然而,由于部分營銷人的短視,也由于部分老板的自負,根本不考慮企業自身的實際情況,只看到了市場的誘惑,而沒有看到市場的風險,同時也沒有看到自己的劣勢與威脅,營銷通用的SWOT分析對其根本沒有任何作用,盲目跟隨行業品牌,效仿同類品牌的營銷模式,采用同類產品的宣傳模式,自己的特長在于劍,根本沒有練過刀,就要借刀殺人,把別人的刀拿過來自己就用,一上來就用一招“縮頸藏頭”,結果是把自己也給傷著了。
海王藥業在經歷了原始積累之后,資金的準備已經充足,在這種情況下,海王金樽的上市才投入重金在相關媒體上輪番轟炸,高達上千萬元的廣告費決不是一般的企業所能支撐的,與此同時,我們也看上眾多解酒產品也跟隨開拓市場,也紛紛效仿海王金樽在高端媒體投入巨額廣告,結果一番搏殺之后紛紛折戟沉沙,不但沒有斬獲,反而陷入了資金流斷裂的陷井,苦不堪言,多少企業就此退出了市場,元氣大傷,自己服下了不結合企業實際選擇營銷模式的苦酒。
腦白金上市之后,營銷企業發現了廣告營銷的威力,一版文案可以創造數十萬的銷量,一輪瘋狂的投入之后,產品將會被消費者搶購一空,經過原來在腦白金工作過的人員介紹,當時腦白金在某個市場的廣告投入是100萬元,當年的市場銷售是400多萬元,許多企業看中了這一塊大蛋糕,于是黑龍江某口服液產品找某著名策劃公司對產品進行了策劃,產品重新包裝,請明星拍攝了專題廣告片,集中所有的資金和備用金,又從銀行貸款100萬元進入市場,選擇了腦白金當時的樣板市場無錫,與當地電視臺簽署了廣告投放協議,廣告標的是150萬元,時間是兩個月,在這樣的廣告力度下,老板預言銷售將不低于700萬元,于是這一段時間我們看到了電視廣告上率的電視廣告,與腦白金如出一轍,結果是兩個月之后,產品銷售不到100件,整體銷售總額不到30萬元,整體算下來企業虧損200多萬元,企業資不抵債,一個很有前途的企業就此煙消云散。
營銷的核心必須考慮產品本身
產品是實現價值交換的載體,也是消費者實現消費欲望的載體,沒有產品任何銷售都是不成立的,而企業的營銷模式是必須建立在產品核心的基礎上的,不考慮產品的營銷將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任何營銷模式都是需要借助產品完成,只有產品才可以承擔起營銷模式的架構,而營銷模式也是為產品服務的,產品的機理,產品的治療原理,產品的生產工藝,產品的核心概念,產品的科研實力,產品的配方組合都是產品本身的既有要素,也是產品支撐功效的重要組成因素,是產品生命力的基因,也是消費者購買的重要理由,只有充分分析產品的所有基因之后,才可以真正找出產品的CPU,如果企業的營銷模式不考慮產品CPU,將會謬之千里。
我們看到的現實是很多企業的產品根本不具備同質性,在產品差異化的競爭條件下,相同的產品都在尋找著差異,而總有一些企業在市場潛力的數字下,總是感覺只要將產品生產出來就能占領市場,并且認為自己的產品有著其他產品所沒有的先天優勢,特別是在看到了與自己的產品類似的產品在市場上收獲著一張又一張的巨額支票,內心深處的膨脹欲已經無法抑制住沖動,于是全盤照搬同類產品的營銷模式,根本沒有考慮到產品CPU的不同,結果是產品在傳播中漏洞百出,破綻不斷,自己的產品整個成為了競爭產品第二,其結果是不但浪費了廣告費,而且將自己拒絕于市場之外。
糖尿病產品據統計有著500萬的人群,有著巨大的市場份額,企業對于糖尿病產品的研發也是不遺余力,不斷取代著傳統的糖尿病治療藥物,眾多糖尿病藥品、保健品在市場上排兵布陣,北京某藥企生產了糖尿病膠囊,效果神奇,因為營銷模式與產品結合非常緊密,年銷售量達到了近億元,華北某制藥企業為此也專門組織了研發隊伍開發糖尿病產品,一種顆粒劑產品問市后,照搬北京公司的營銷模式,完全模仿北京公司的人員設置,建立營銷隊伍,產品機理也是完全照抄了北京公司的糖毒的概念,只是把對方產品的策劃案中的產品名字改了過來,將其中的幾味成份替代之后,產品開始了市場營銷,產品經理號稱一年之內超越競爭對手,結果是消費者在接觸到產品后發現,產品并非如宣傳中所講的內容,而且產品效果也遠非宣傳內容是說的那樣,一劑顆粒劑怎么可能與膠囊的效果差不多呢?消費者產生了疑問,好事的消費者于是帶著顆粒到質量檢驗所檢驗,結果檢測結果卻不是企業宣傳中所講的那樣,并且出現了常識性的錯誤,為了維護個人權益,該消費者投訴到藥監部門,以虛假宣傳,誤導消費為由將該企業告上了法庭,結果是企業遭受重罰,市場還未開發,就損兵損將,賠了夫人又折兵。不考慮自己的產品,改頭換面照搬營銷模式,換來了一個沒有良心企業的“名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