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辦理與本次發行公司債券及上市有關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項。
8)本授權的期限自通過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
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范圍授權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具體辦理與本次發行有關的事務。
表決情況:同意 378,713,5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
表決結果:通過。
4、《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原《公司章程》為: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為: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潤; 可以采取現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潤;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在保證公司 業務發展所需凈資產和現金流的基礎上,利潤分配政策應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在 公司盈利且現金流滿足公司正常經營、投資規劃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現金方式進行中期或年度利潤分配,如滿足現金分配條件但董事會未做出現金利 潤分配預案的,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原因及資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獨立董事應當 對此發表獨立意見?!爆F修改為:
第一百五十五條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則:
(一)公司充分考慮對投資者的回報,每年按當年實現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潤規 定比例向股東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同時兼顧公司的長遠利益、全 體股東的整體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三)公司優先采用現金分紅的利潤分配方式。
第一百五十六條 公司利潤分配具體政策如下:
1、利潤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現金、股票或者現金與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2、公司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況外,公司在當年盈利且累計未分配利潤為正的情況下,采取現金方 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于當年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10%。特 殊情況是指重大投資計劃或者重大現金支出,具體為:公司未來十二個月內擬對外 投資、收購資產、固定資產投資或者償還公司貸款、債券累計支出達到或超過公司 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0%。
3、公司發放股票股利的具體條件:
公司在經營情況良好,并且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 發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體股東整體利益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分紅的條件下, 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第一百五十七條 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程序:
1、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由總經理辦公會擬定后提交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 董事會就利潤分配方案的合理性進行充分討論,形成專項決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審議利潤分配方案時,公司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方式。
2、公司因特殊情況而不進行現金分紅時,董事會就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具體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確切用途及預計投資收益等事項進行專項說明,經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在公司指定媒體上予以披露。
第一百五十八條 公司利潤分配方案的實施:
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后,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后二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第一百五十九條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的變更:
如遇到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經營環境變化并對公司生產 經營造成重大影響,或公司自身經營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時,公司可對利潤分配政策 進行調整。
公司調整利潤分配政策應由董事會做出專題論述,詳細論證調整理由,形成書面論證報告并經獨立董事審議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并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 表決權的2/3 以上通過。審議利潤分配政策變更事項時,公司為股東提供網絡投票 方式?!?/p>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條的序號調整為第一百六十條,之后條款序號依次進行調整。
表決情況:同意 378,713,500 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 100%;反對 0 股;棄權 0 股。
表決結果:通過。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和《公 司章程》規定;出席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天元律師事務所《關于北京江河幕墻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