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工商局今日發布消息稱,2009年底到2010年初,對全省部分地區流通領域的門窗用未增型聚氯乙烯型材進行了監督抽查,共監督抽查15個批次,其中合格6個批次,不合格9個批次,合格率僅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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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監督抽查涉及鞍山、撫順等2個城市的7家門窗用未增型聚氯乙烯型材經銷企業和14家省內外生產企業。重點就門窗型材的直線偏差、加熱后尺寸變化率、主型材的落錘沖擊、加熱后狀態、拉伸沖擊強度及維卡軟化溫度等主要指標按GB/T8814—2004標準進行了檢驗。
從本次監督抽查結果看,部分地區的門窗型材質量存在著很嚴重的問題。不合格商品主要是拉伸沖擊強度落錘沖擊和加熱后狀態項目不合格。其中9個批次不合格商品的拉伸沖擊強度指標均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100%;6個批次落錘沖擊指標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66.7%;6個批次加熱后狀態指標不過關,占不合格商品的66.7%。拉伸沖擊強度和落錘沖擊指標是衡量門窗用未增型聚氯乙烯型材商品質量的兩項重要指標。造成這兩個指標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在生產配方中提高了碳酸鈣的比例,導致產品韌性下降。用這兩項指標不合格的門窗型材生產出的塑鋼窗,整體強度會下降,會給建筑工程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而加熱后狀態指標與門窗的密閉性有密切關系,遼寧四季溫差較大,尤其冬季溫度較低,熱脹冷縮效果明顯,消費者一旦選用了不合格的型材,會影響房屋的密閉性,必然造成冬季室內溫度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