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陶氏拒絕完成收購Rohm and Haas一案,若無法達成和解,則兩家公司周一將在特拉華州一法院對簿公堂。
Henson指出,正在尋求"適當的交易",但先前與(Rohm and Haas)協議以每股78美元進行現金收購條件令人無法接受。若無法達成適當的交易,則將進入法庭審理程序。
陶氏同時指出,保護其投資級評等相當重要。陶氏曾指出,若信貸評等遭降級,則可能引發貸款違約,并限制公司在商業票據市場上的融資。
陶氏在去年7月同意以74%的特殊化學品公司Rohm and Haas,藉此擴充在涂料、電子材料等高利潤率市場上的產品品種。
不過在與科威特合資案以失敗收場後,陶氏表示無法完成收購。
陶氏聲稱,全球經濟形勢急轉直下,完成原定交易可能威脅到公司前景。陶氏化學已進行裁員并削減派息,還計劃出售12項資產。
Rohm and Haas在1月起訴陶氏化學,試圖迫使後者以原定價格完成收購。
兩家公司周五在一份共同聲明中表示,正就解決這樁訴訟展開談話。陶氏稱,已就并購融資條款進行重新談判,公司有望將一年期過橋貸款(bridge loan)再延長一年。
若雙方達成和解,陶氏可避免訴訟,而不少律師認為陶氏在訴訟中處于劣勢。
此外,未能立即聯系到Rohm and Haas置評。 編輯 張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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