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反傾銷總局發出通知,提請對進口自中國、斯里蘭卡和越南的緊湊型熒光燈發起反傾銷調查。一天后,8月30日,印度對我國節能燈出口反傾銷立案。起訴書要求,調查2006年4月1日到2007年3月31日期間,直接出口或間接通過外貿公司出口涉案產品到印度的公司。 印度一改通常工作效率,兩天內立案,同時要求應訴企業必須在40天內向調查當局提交問卷答復和抗辯意見。相關人士介紹,起訴書傳達的信號很明確,就是要在印度市場排擠中國企業,而且范圍很寬泛,涉案中國企業非常多。 然而中國只有三家企業積極提出應訴,這是國內反傾銷史上的一個悲哀。 而印度近日的終裁結果也狠狠地抽了那些不積極應訴企業的嘴巴:佛山照明、歐司郎兩家佛山企業分別獲得個別稅率,比終裁后的普遍稅率少7% 33%的差額。第三家應訴企業飛利浦亞明也獲得一定稅額減免。而國內其他>其他>其他照明企業的涉案產品,無論是國內生產或者出口,終裁的稅額均比以上企業要高。 解剖中國建材企業受制反傾銷企業為何無膽應訴 國外反傾銷,建材企業是受害大戶之一,然而卻少有企業面對不公訴訟積極抗辯。人們不禁好奇,為何中國的建材企業在國外反傾銷調查中為何不應訴? 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建材企業負責人介紹,國內企業不積極應訴,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WTO《反傾銷協議》相關知識和專業人才,對國際慣例和指控國有關法律不了解。企業自我保護意識差,有的甚至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反傾銷,把它混同于一般司法訴訟,造成國外提出訴訟時國內企業根本不明白如此應對。 另外,對發起國實施反傾銷措施的后果的嚴重性認識不足,也讓企業懶于應訴。部分企業的想法是,你們國家的市場我進不去,那我再找別的市場,地球這么大,國家這么多,"此處不留爺,總有留爺處"。事實證明這也是行不通的。近年來經常出現一種中國產品被反傾銷,其他國家也很快對同一種商品提出反傾銷。 第三,應訴費用高昂,單個企業不堪重負,或者舍不得花這筆錢,只好選擇不應訴。據了解,比如在美國進行反傾銷應訴,根據美國的法律制度,參與訴訟企業要花一大筆律師費,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也讓企業感覺難以承受。因此,不少企業選擇了沉默。 第四,究竟傾銷沒傾銷,心里沒底。國內不少建材企業不了解國外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情況,也不了解其生產、經營、銷售的具體狀況,別人提出反傾銷,自己心里是本糊涂賬,當然無法去應訴。 最后,生產商與出口商界限清晰,不團結。出口商不管生產商,一旦失去美國市場,出口商就轉向歐盟市場,短時間內,對出口商影響不大,而對生產商來說,會帶來很大影響。這種國內企業不抱團的情況,讓國外的企業得到了大大的便宜,也讓國外的企業及政府了解到,中國的企業是可以任人宰割的,是可以任意欺負的。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國建材企業在遇到反傾銷訴訟時不積極應訴,多是源于企業自身的不自信與無知。再回頭看看這次針對印度市場的燈具產品應訴結果,筆者建議中國的建材出口企業可以以此為鑒,加快對國際貿易規則的了解,在面對國外不公平訴訟時可以大膽站出來,為自己的企業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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