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每平方米3元降為每平米2元。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近日印發《關于降低房屋轉讓手續費受理商標注冊費等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自今年10月15日起,降低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工商、農業、民航、新聞出版廣電、林業等6個部門12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包括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房屋轉讓手續費;工商部門的受理商標注冊費;農業部門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權費等;民航部門的民用航空器國籍登記費、民用航空器權利登記費;新聞出版廣電部門的軟件著作權登記申請費和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工本費;林業部門的植物新品種保護權收費等。
其中,住房交易方面,新建商品住房轉讓手續費,由現行每平方米3元降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現行每平方米6元降為每平方米4元。同時明確,各省可根據當地住房轉讓服務成本、房地產市場供求狀況、房價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進一步適當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轉讓手續費標準,減輕居民購房費用負擔。
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這是8月開始全國再次出現第五輪房地產政策寬松的延續。
張大偉認為,今年以來,鼓勵住房消費的政策導向不僅僅是從宏觀經濟角度考量,更是由于樓市正面臨痛苦的去庫存階段,這既關系到啟動需求,又關系到化解風險。為此,中央政府一方面從財稅、信貸、公積金等相關政策出發,鼓勵改善性需求入市,另一方面通過住房保障貨幣化安置,加快商品房庫存消化。
此外,發改委還決定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通知》明確,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長國家知識產權部門專利年費減繳時限,對符合《專利費用減緩辦法》規定、經專利局批準減緩專利費的,專利年費減繳時限由現行授予專利權前三年,延長為前六年。
據悉,此次降低住房轉讓手續費并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等12項收費項目標準、延長專利年費減繳時限,可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約4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