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房地產"正處于十字街頭,如果繼續沿用傳統調控手段或刻板的發展思路,很可能給產業帶來人為加劇的新困境,進而對整體經濟,尤其是金融業和財政收入造成更大的傷害。調整發展思路,探索出與"首都整體發展"相適應乃至更為前瞻性的房地產業新政成為眼前必需。 一、房地產業的"虛實結合" 經濟可以有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之分,房地產業則是"虛實結合"最緊密的,亦虛亦實,時虛時實。在經濟高速增長時期,它的虛擬成分比重會提高甚至暴漲,在社會富余資金的涌動和人們對通脹預期不斷放大的雙重推動下,出現房價飛漲,直至泡沫;相反,則房價出現暴跌,直至擊穿房產的平均成本底線。這種現象近幾年屢見不鮮。 5月份統計銷售量有所回落,但價格回升比較明顯;投資增速繼續下滑,新開工量亦下降。所以"房價上漲過快直至失控"、"市場就此拐頭回落"等各種擔憂頻現。筆者認為,當下最要緊的,不是貿然施予更多的有形之手,而是繼續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之前一向對房地產業發展的積極推動為基本取向的各項政策,讓一個總體正確的政策發揮得更充分一些再做定論。對中高檔房產,包括投資類需求的購房,繼續保持不抑制、不刺激的中性政策,讓市場供需各方去自行勾兌妥協。 二、剝離"保障性住房","商品房"輕裝上陣 保障性住房建設與一般房地產開發性質差異明顯。 首先,保障性住房的出資主體和資金來源本應是政府和財政,與商業性的投資者及資金來源性質完全不同;其次,保障性住房在立項、用地、信貸、建筑、設計規格、戶型限定、面積界限、使用、流通、稅費、維護等方面所執行的政策法規有別于任何一類一般商品產權房;另外,在統計上把保障性住房與一般商品產權房歸在一個框架里混為一談,往往造成統計失真度加大,最終導致各方包括政府有關部門自身,對產業形勢的誤判。為此,把保障性住房徹底剝離出來利大于弊。這里所說的剝離,是指主要從管理制度、政策法規、產權定義,尤其是統計方面進行剝離。 對房價,今后應"輕指數重個案",對"平均指數"可不必過分看重。 三、價格干預不搞"一刀切" 有關政策對房地產高、中、低三大檔次類型應有所區別,不宜一刀切,"放高"、"穩中"、"限低"才能合理。對高端房產,房價偏高很正常,它是資源稀缺性和購買力資金充足性之間妥協的產物,不必恐高;中檔各類房產包括普通住宅、公寓、辦公用房、商業用房,在性價比和供需比的反復互動中,只要政策長期穩定,其價格與價值會漸趨合理;所說的低檔,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由于它享受著財政性支持、政策性減免、制度性限制,所以政府完全有必要一方面適度投入,一方面嚴格監管。 北京市是首都,應包括一定規模的中高檔房產,如果為了把所謂"全市房價均價"拉下來而過分抑制中高檔房產的投資建設,我們將犯下歷史性的失誤。所以說,在首都房地產業處于十字街頭的關鍵時期,政府也面臨選擇,對房地產業的發展到底應采取什么樣的政策。 "房價只漲不跌"的神話破滅了,"房價跌不見底"的恐懼也打消了,人們對房價的起落有了比較清醒的認識和冷靜的預期。 四、"城市綜合體"是大都市的趨勢 一線大城市,"結構調適加品質改善提高"將成為房地產主流,"城市綜合體"就是近年發展起來的符合城市方向的新類型。它的建筑規模大多在十余萬至三十萬平方米之間,囊擴高檔賓館酒店、辦公寫字樓、公寓型住宅和大中型商街和休閑、餐飲娛樂場所。最早的國貿就是出于為適應海外來華企業事業和多類游客需要應運而生的,近20年來被證實是超級大都市所必需的。北京、上海、天津這樣的大城市,應該加大此類建筑群的開發投資建設和培育運營發展,形成區域中心以滿足新的發展需求。 這類建筑的位置應選定在城市各個方位的區域中心的交通要道側畔,"林達海漁廣場"就是此類項目的近期代表,作為東四環四方橋區域中心,總建筑面積二十余萬平方米,城市所需的一些綜合功能比較齊備,5月份進入銷售階段以來的熱銷證明了此類物業產品的市場需求是極為旺盛、方興未艾的。 各地方政府似應盡早實現這一觀念轉變,以保證城市財稅收入和城市功能完善的總體目標在相應的發展模式下得以持續實現。(人民網-《京華時報》 系全國政協委員北京林達集團董事長)
免責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為
門窗幕墻網獨家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來源
門窗幕墻網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文系本網編輯轉載,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3、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請作者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