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迎接綠色亞運,減少灰霾天氣,改善空氣質量,廣州市政府近日連續發布《關于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的通告》、《關于重點工業企業實施降氮脫硝工作的通告》和《關于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通告》3個通告。通告內容包括"禁燃區"擴大至環城高速、2010年氮氧化物排放削減30%和全市范圍內禁用非環保型涂料等。今明兩年市財政將安排6億元整治空氣污染,撬動企業投入約18億元,總計投入24億元。 禁燃區擴大至環城高速 《關于劃定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區域的通告》,要求在環城高速公路以內區域范圍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止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用固硫蜂窩煤、燃料油等高污染燃料,以及樹木、樹葉、秸稈等各種可燃廢物和生物質燃料,同時輕柴油、煤油、人工煤氣等燃料中污染物含量和燃燒熱值如不符合國家規定也將限制使用。此通告主要面向工商企業和賓館酒樓。 各類使用高污染燃料設施應于2010年6月30日前拆除,或改用其他>其他>其他清潔能源。自2010年7月1日起,禁止高污染燃料進入禁燃區。 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燃氣的普及,可削減中心區二氧化硫排放約8500噸、氮氧化物排放約7000噸、煙塵排放約1300噸、工業粉塵排放約60噸,進一步減少酸雨和灰霾,改善空氣質量。 據悉,市政府2005年劃定"禁燃區",只是在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系統國控點所在的吉祥路、體育東路等9個點位500米范圍內,以及白云山等公園景點和廣州大學城。 明年氮氧化物排放削減三成 《關于重點工業企業實施降氮脫硝工作的通告》規定,工業企業新建火電機組,應采取煙氣脫硝措施控制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氮氧化物年排放總量200噸以上的工業企業,應在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降氮脫硝整改。 據環保部門估算,在亞運會前對全市的28家火電企業全部安裝降氮脫硝設施,到2010年削減氮氧化物排放5.92萬噸,占全市工業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30%左右,將有助于減少灰霾天氣。 禁用非環保型涂料 揮發性有機物(VOC)是導致灰霾的元兇之一,《關于控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通告》,對生產或使用揮發性有機物的單位和企業進行嚴格限制,全市范圍內禁止使用非環保型涂料。 據介紹,全市4000多家企業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主要來自石油化工、橡膠制品制造、汽車及配件噴涂、電子產品制造、服裝干洗、建筑等11個行業,排放總量達1.34萬噸,約占固定污染源排放總量的35%。此類企業的整改工作應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 另外,為鼓勵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廣州市還計劃設立清潔能源改造專項補助資金、工業氮氧化物減排專項資金和揮發性有機物減排專項資金。 相關新聞 123家企業今年要"搬家" 記者昨日了解到,為迎接綠色亞運,廣州市將開展系列措施改善空氣質量。其中包括今年內組織完成123家"退二"污染企業的停業、關閉和搬遷工作,削減中心城區污染物排放。目前相關企業已在陸續按計劃"搬家"。 據介紹,整治系列措施包括對總量減排和整治飲食業污染、油氣回收以及高排放機動車的監管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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