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今年4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目錄》)將平拉工藝平板玻璃生產線(含格法)確定為淘汰類工藝,而格法生產非建材用超薄玻璃原片不屬于淘汰范疇。《目錄》的發布引發了玻璃行業內外的廣泛討論,一些業內人士認為,應該全部淘汰格法生產工藝,不能給落后工藝“開口子”,同時,一些玻璃下游的用戶表示,格法工藝生產的非建材類產品在性能和價格方面仍有優勢。為此,本報聯系到了多次參與“關停格法玻璃企業專家論證”的秦皇島玻璃工業研究設計院教授級高工馮明良,請他為讀者介紹格法工藝玻璃在我國玻璃工業中的出現、發展及作用。馮明良認為,非建材用格法工藝玻璃是去是留,應該讓市場說了算。
格法生產建筑玻璃,既無標準也無市場
馮明良,教授級高工,秦皇島玻璃工業研究設計院院長助理兼玻璃新技術所所長,長期從事建筑玻璃與特種玻璃工藝的研發與設計及科研管理工作。
據馮明良介紹,我國最早采用格法玻璃工藝是在有槽(無槽)引上法生產平板玻璃向浮法工藝生產的轉變時期,當時浮法玻璃工藝尚處于提高和完善階段。從上世紀80年代到2000年年初,格法玻璃占據著相當部分的平板玻璃的市場空間,但是2000年以后浮法工藝趨于成熟,格法玻璃逐漸退出平板玻璃市場,玻璃設計院也基本不再設計格法玻璃生產線。
玻璃行業一度并行使用GB4871-1995《普通平板玻璃》和GB11614-1999《浮法玻璃》兩個標準。普通平板玻璃標準,兼顧垂直引上工藝和格法工藝,其技術要求相對浮法玻璃標準更加寬松,浮法玻璃標準在平整度方面的要求則更加嚴苛。
2008年1月10日,全國建筑用玻璃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廣西桂林組織召開了《平板玻璃》國家標準審查會議,將GB4871-1995《普通平板玻璃》、GB11614-1999《浮法玻璃》和GB/T18701-2002《著色玻璃》3個標準進行合并,標準一經實施,實際上格法工藝已經不能再生產建筑玻璃。
浮法玻璃工藝經過20多年的發展,經歷了“六五攻關”“七五攻關”等多次國家聯合攻關,無論是表面質量還是內在質量都有很大的提高,隨著單線規模的提高,浮法工藝的能耗也大幅下降。采用垂直引上工藝的企業早就全部自行關停,采用格法工藝的企業也逐步退出了建筑玻璃市場。
“秦皇島在2000年左右曾經建有3條格法工藝生產玻璃的企業,就我們所知,從建廠之初就沒生產過建筑玻璃,一直生產厚度在2毫米以下的薄玻璃,很多后建的格法玻璃企業都有相似的情況。”馮明良介紹說。
目前,格法玻璃企業主要生產厚度在0.8毫米~1.3毫米之間的非建筑玻璃,主要是醫用載玻片和蓋玻片及部分儀器儀表玻璃等。企業選擇格法工藝而非浮法工藝,一是因為格法工藝不接觸錫液,無滲錫污染,可以直接使用格法玻璃作為科學實驗用的載玻片等而不影響研究結果;二是許多2毫米以下的薄玻璃產品對玻璃的平整度要求不高,沒有必要使用浮法玻璃。同樣厚度的兩種工藝生產的玻璃產品,其價格差別較大,浮法玻璃大概要高30%左右。格法玻璃企業生產非建材用薄玻璃時,基本采用雙方協議規定規格與質量,來滿足不同領域的要求。
守住環保紅線,讓市場決定工藝的去留
在論證格法玻璃企業是否需要關停時,專家組始終堅持綠色發展理念,將環保作為保留企業的紅線。通過對山東和安徽幾家格法玻璃企業進行調研,專家組認為,被調研的格法玻璃企業在環保方面完全達標,生產的玻璃產品厚度全部在2毫米以下,并且主要用于生物和醫療等科研用玻璃載玻片和蓋玻片及部分儀器儀表顯示玻璃等,未生產建筑玻璃。
現場調研結果表明,被論證的格法玻璃企業環保設備齊全,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標準。
另外是大家關心的格法工藝的能耗問題。據介紹,采用格法工藝生產1毫米厚薄玻璃時,其綜合能耗小于浮法工藝產品,故采用格法生產超薄玻璃并不是人們想像的比浮法工藝能耗高。
此外,目前格法工藝生產的載玻片、蓋玻片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出口。如果全部關停格法玻璃企業,會使國內企業出口在價格競爭上失去優勢。
馮明良認為,從行業管理的角度來說,應該重點關注企業的環保、安全、能耗,而不是采用何種工藝決定企業的存留。眾所周知,早期曾經用坩堝窯生產平板玻璃。雖然這種工藝早已退出平板玻璃生產上百年了,但直至今日卻仍然用于某些特種玻璃的生產中,格法工藝的去留是相同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