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為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湖北省自然資源廳下發了《關于推進礦產資源管理改革相關事項的意見》。《意見》提出湖北省全省范圍內砂石礦權審批下放到市、縣一級,如因政策原因導致礦權人無法開采,可根據相關政策退還已征收的費用。
小編整理《意見》中關于砂石行業的要點,分享給各位砂石同仁。
全面推行礦業權競爭性出讓
除協議出讓外,對其他礦業權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公開競爭出讓。出讓前應當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門戶網站(或政府門戶網站)和政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礦業權交易平臺)公告不少于20個工作日。以招標方式出讓的,依據招標條件,綜合擇優確定中標人。以拍賣方式出讓的,應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的競買人為競得人;以掛牌方式出讓的,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底價的,掛牌成交。推進頁巖氣探礦權的競爭性出讓,以出讓收益市場基準價確定的價格作為競爭出讓起始價。全省礦業權競爭出讓工作通過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施。
嚴格控制礦業權協議出讓
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的同類礦產(《礦產資源分類細目》的類別,普通建筑用砂石土類礦產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產系統進一步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可以協議方式向同一主體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協議出讓礦業權,必須實行價格評估、結果公示,礦業權出讓收益由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評估價值、市場基準價確定。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協議出讓礦業權須征求同級地方人民政府意見。已設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協議出讓探礦權采礦權可以不征求地方人民政府意見。
積極推行“凈礦”出讓
全面實行“凈礦”出讓,依據地質工作成果和市場主體需求,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等禁止限制勘查開采區,合理確定出讓范圍,并做好與用地用林用草等審批事項的銜接,以便礦業權出讓后,礦業權人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申請勘查開采已設有效采礦權深部或上部同類礦產資源可不實行“凈礦”出讓。
除政策性退出的礦業權可退還剩余資源儲量對應的礦業權出讓收益外,對屬礦業權出讓前期工作原因而導致的礦業權人無法如期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撤回礦業權,并按有關規定退還礦業權出讓收益等已征收的費用。
實行同一礦種出讓登記同級管理
除部、省出讓、登記礦種外的甲類礦產、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等乙類礦產的出讓、登記由市級及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市級及以下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業務培訓和建章立制,承接好下放的出讓登記權限。
跨行政區域的礦業權,按分離和指定相結合的原則確定主辦機關,原則上不新設跨行政區的礦業權。按照“同一礦種探礦權采礦權出讓登記同級管理”的要求,相應礦種的出讓登記資料對應進行轉交。
變更主礦種、增列后主礦種發生變化的,按照變更或增列后的主礦種的權限進行管理,即由有擬變更或增列為主礦種出讓登記權限的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礦種變更或增列不涉及主礦種變更的,則繼續在原登記機關辦理。
本《意見》已自2020年5月1日開始實施,有效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