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建筑和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出《上海市第二批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用于建設工程的材料目錄》的公示,普通單玻建筑外門窗將被禁止使用。
公示指出,為適應上海新一輪城市建設以及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和城市建設以人為本的要求,依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通過專家論證,有7種材料被列為上海市第二批禁止或者限制生產和使用的建設工程材料。其中,在新建節能建筑中將禁止使用保溫、隔聲性能較差,不能達到建筑節能要求的普通單層玻璃建筑外用門窗,推廣應用中空玻璃和Low-E玻玻璃門窗。
另外,禁止在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結構性能較差,使用壽命不長的50(含50)毫米系列以下單腔結構型材的塑料門窗。近幾年,上海市基本采用60毫米系列平開窗型材和80毫米系列推拉窗型材,取代了50系列門窗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