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防水材料的耐久性與使用壽命是工程建設與防水材料生產企業十分關注的產品的重要性能。由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提出并歸口的《建筑防水材料產品耐久性能評價技術要求》(2017-24-xbjh)(以下簡稱《技術要求》)協會標準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日完成,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
建筑能否達到預期的設計使用壽命,與建筑防水材料的產品質量,設計、施工、維保水平息息相關。防水工程規范提出了不同使用場合的防水設計工作年限,并要求防水材料的耐久性與工程防水設計工作年限相適應,但是目前沒有任何方法或依據,能評價防水產品在使用過程中防水功能的長期有效性,即耐久性。
目前,正在制定的住建部強制性國家標準中,提出了防水設計工作年限的規定。然而,光有年限要求和通用基本規定是不夠的,應盡快建立我國防水材料耐久性的評價方法,為防水工程設計工作年限與防水材料產品性能要求建立起對應關系,為強制性規范中的設計工作年限提供支撐,并指導下一步產品標準的修訂,這樣才能切實提高我國防水材料的整體質量水平。
為此,2017年4月,中國建筑防水協會將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蘇州有限公司負責起草的《技術要求》列入《2017年第一批團體標準制修訂計劃》,5月2日,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關于下達2017年第一批協會標準制定計劃的通知》(文號:中建材聯標函〔2017〕40號),《技術要求》團體標準制定列入計劃,計劃編號為:2017-24-xbjh。
2018年10月10日,《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評價及技術要求》第一次工作會議在蘇州召開。來自協會、生產企業、研究院所、檢測機構等單位的25位代表參加了本次會議。會議介紹了項目的立項情況、工作難點、研究思路、參考資料和今后的實施建議,并明確了本標準的定位應為方法標準,將為產品標準的制修訂和工程技術規范做支撐。明確了本標準范圍和適用性,適用于評價建筑防水材料的耐久性或預期使用壽命,其他用途的防水材料可參考使用;不適用于評價防水材料或防水工程的實際使用壽命;不適用于用作某一防水產品的質保承諾;也不適用于評價防水工程的設計、施工和維保水平。
2019年6月18日,標準編制組部分成員在北京召開了《建筑和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合規性驗證方案研討會暨《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評價方法》討論稿研討會,對住建部強制性條文中關于材料章節耐久性的要求進行了討論,商定具體試驗方法。同時,討論了在編的《建筑防水材料耐久性評價方法》有關技術內容,安排驗證試驗。會后,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也在編制組成員單位內部進行分工,開展了驗證試驗樣品的收集和驗證工作。
《技術要求》提出了一種防水材料耐久性的評價方法。首先分析影響防水產品使用壽命的各類因素;其次針對各影響因素分別提出相應的評價內容和試驗方法;試驗結束后,通過相關的評價指標,來最終評估防水材料的耐久性能,并評價其是否具備達到預期的使用年限的能力。目前,《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已經發布,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