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據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消息,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日發布《廣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其中明確,禁止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
具體來看,《意見稿》總共分為九章七十三條,分別為總則、房屋使用安全責任、房屋使用安全鑒定管理、危險房屋治理、房屋應急搶險、白蟻預防和滅治管理、自建房安全管理特別規定、法律責任及附則。
其中,《意見稿》提到,房屋使用過程中,禁止實施下列危及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的行為:
一是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設計,擅自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超過設計標準、規范增加樓面荷載;
二是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
三是非法存放經營性酸、堿等強腐蝕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險性物品;
四是非法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用途;
五是非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
六是擅自開挖、擴建地下室;
七是其他危及房屋建筑結構安全的行為。
《意見稿》提到,安裝和使用防盜網、戶外廣告等附屬設施不得影響房屋外立面安全,不得危及公共安全;有安全隱患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房屋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