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網站發布2024年上海市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2024年上海市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的建筑用鋼化玻璃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0批次產品。經檢驗,不合格1批次。
本次監督抽查依據SHSSXZ0010-2024《建筑用夾層玻璃上海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被抽樣生產者、銷售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具體抽查結果如下:
2024年上海市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所檢項目符合相關標準的產品
排名不分先后。
2024年上海市建筑用夾層玻璃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
專家解讀
一、不合格情況分析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尺寸允許偏差(厚度)、耐熱性、耐輻照性。
(1)尺寸允許偏差(厚度)標準要求使用符合GB/T1216規定的外徑千分尺或具有同等以上精度的量,在玻璃四邊中心進行測量,取其平均值,數值修約至小數點后兩位,測試結果需要在標準規定的偏差范圍內方為合格。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指標不合格,會影響夾層玻璃的強度,形成安全隱患。
(2)耐熱性項目標準要求取3塊規格不小于300mm×300mm的試樣進行試驗,試驗后允許試樣存在裂口,超出邊部或裂口13mm部分不能產生氣泡或其他缺陷,3塊試樣全部符合要求時為合格,1塊符合時為不合格,當2塊試樣符合時,追加3塊新試樣重新進行試驗,3塊全部符合要求時為合格。本次抽查有3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建筑用夾層玻璃耐熱性項目不符合規定要求,會使夾層玻璃在使用過程中較容易產生氣泡、脫膠等質量問題,降低夾層玻璃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壽命。
(3)耐輻照性項目標準要求試驗后試樣不可產生顯著變色,氣泡及渾濁現象,且試驗前后試樣的可見光透射比相對變化率ΔT應不大于3%。3塊試樣全部符合要求時為合格,1塊及以下符合時為不合格,當2塊試樣符合時,追加3塊新試樣重新進行試驗,3塊全部符合要求時為合格。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產品該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該項指標不合格,會使夾層玻璃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容易出現變色老化,進而降低玻璃可視性,影響整體建筑的美觀效果。
二、消費使用提示
(1)查看產品標識
為了保障夾層玻璃的安全性和質量,我國實行了安全玻璃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企業會在出售的夾層玻璃本體上絲印3C標志。消費者在購買夾層玻璃時,首先要查看是否有3C標志,并根據3C標志下的工廠編號確認產品型號規格是否在該企業已通過強制性認證范圍之內,對于未通過認證的產品,則不能使用,有嚴重的安全隱患。
(2)看外觀質量
通過肉眼觀察夾層玻璃的顏色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氣泡、脫膠、污點等外觀缺陷。夾層玻璃在安裝使用前應避免高溫曝曬、高濕雨淋等氣候環境,應貯存在通風、干燥的地方,防止夾層玻璃邊部滲水。
(3)注意根據應用場合選購夾層玻璃。
屋面玻璃或雨篷玻璃必須使用夾層玻璃或夾層中空玻璃,其膠片厚度不應小于0.76mm,夾層玻璃應用于室內側。作為幕墻玻璃使用時,夾層玻璃位于室外側。地板玻璃必須采用夾層玻璃,點支承地板玻璃必須采用鋼化夾層玻璃。對于不承受水平負荷的扶手玻璃,需要使用安全玻璃,如果選擇夾層玻璃,公稱厚度應在6.38mm以上。在學校、醫院等人群密集的場合安裝的夾層玻璃應選用耐火性能更好的耐火夾層玻璃。在汽車、飛機上使用的夾層玻璃則應選擇紫外線透射比更低的夾層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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