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賴客戶的問題確實是困擾我們業務開展的大問題。處理起來最核心的問題就是:必須清楚的判斷客戶“賴帳”的真實原因,它將決定我們究竟應該采取什么樣的后續行動。客戶既不主動進行交易(仍然可以接貨)、也不結清欠款基本上有以下幾種動機:
1、客戶根本沒有繼續經營本公司產品的意圖,欠款的唯一目的就是增加自己的“現金流”(付款意味著自己可運用的資金量減小)。其實質就是想用你的錢辦他自己的事,甚至用這個錢去經營你的競爭品牌也說不定!
2、客戶有意繼續經營本公司產品,但是在資金鏈上出現了嚴重問題,可能有三種情況:
1)是有計劃的擴大經營范圍所造成應付帳款激增,
2)因為下線客戶的欠款過多,使得流動資金緊缺所造成,
3)還有可能是客戶本身的經營、業務管理出現大的危機,本來用于支付貨款的款項被挪做它用
3、客戶雖然對公司的產品有一定信心,可以繼續經營;但是由于以下原因試圖通過“欠款”保持對公司的壓力、增加談判的“籌碼”
1)公司或業務代表承諾的廣告及促銷費用“補償”至今沒有兌現
2)與公司或業務代表在前期銷售合同的履行、市場支持、售后服務等諸多方面存在爭議和“懸而未決”的問題
不同的客戶應該區別對待,不能“一棒子打死”,更不能縱容遷就,心太軟。
首先,對于那些根本就不準備繼續跟公司合作的客戶,如果還有帳款未清,唯一辦法就是通過各種方法“討債”,并積極準備“打官司”,盡量減小損失。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辦法。當然,催款的方式方法還是應該注意的,比如時間、地點、對象、表達方式、還款期限等等。但是,無論怎樣,面對這樣的客戶千萬不要抱有任何僥幸心理,絕對不要再跟這樣的客戶有任何的交易,否則,窟窿只能越補越大!
對于確實由于“資金周轉”而出現的帳期拖延的問題,應該小心的對待,關鍵要看客戶本身的經營是否是良性的。
如果客戶自己的運做狀況比較良好,生產、銷售、物流、市場推廣都比較正常并有所發展,就可以采取比較積極的處理方式。比如在客戶承諾還款計劃的基礎上繼續供貨,但原則上“應收帳款”不能有新的增加。
如果客戶的資金運轉困難是由于自己的運做不良所造成的,就應該高度警惕了。在客戶承諾還款計劃的基礎上繼續供貨,但原則上“應收帳款”必須逐步減少。
而對于“另有隱情”拖欠貨款的客戶,最好先解決他的問題和抱怨,至少要擺出一些解決問題的“姿態”(比如銷售總監、總經理親自出馬拜訪客戶,了解問題),說不定欠款的問題自然就迎刃而解了;最不應該的就是把客戶的抱怨“視而不見”的同時還不斷的欠款出貨,最后客戶手上的的“籌碼”越滾越大的時候就徹底被動了!
按照以上的分析,不管經銷商林雨是出于什么動機拖欠貨款,絕對不可以越欠越多;更不用說該客戶還有“轉行的動向”。因此,王總的決策是絕對“英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