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敵,本是一個政治學范疇里的軍事術語,所謂養敵自重。
它是何時悄悄地被商界所應用?又何時在商界得以發揚光大?無從考證了。
雖說是商場如戰場,但是商場與戰場的終極目的還是有所區別的:商人求利、政客謀權,不同目的下也可以有相同的策略,這古語中“書同文、理同倫”的奧妙實在是耐人尋味。
養敵的背后,是競合策略,一種全新高度的商業智慧。用最通俗的語言,可以淺顯易懂的理解為一起將蛋糕做大后再分蛋糕。
“養敵”的商業價值
三國時期,西蜀劉備與東吳孫權聯合抗曹的故事成就了一段歷史佳話,而在今天看來,它卻是一個典型的競合案例。是一個聯合競爭對手打敗新的競爭對手的兵法案例。從競爭到競合,雖只一字之變,收效卻是差之千里。
本文中所描述的競爭對手是廣義的競爭對手。除了同行的企業外,還包括本企業的供應商、經銷商、消費者等等。
一、古老的民間的智慧――商圈
現代商圈,還要分成一級、二級……挺時髦的詞匯,其實在老祖宗看來,那就是門前的大街和屋后的小巷。
章回體小說里所描繪的殺人越貨的黑店,常常是開在荒無人煙之處的“獨家酒店”,連李逵見了心里都要犯嘀咕。
正經做生意的商家為何都要入駐集市呢?除了最基本的便于交易以外,還有一個容易被人們忽略的因素:紅花也需綠葉扶。
自從商業街、步行街的形式出現以后,常逛街的人會注意到一個現象,街口第一家門店的生意不一定是最好的。人們習慣于再往里面“走兩步”,這是比較、擇優的需求,滿足這種需求的前提,正是與對手門戶比鄰的格局。
一個自豪于自家商品品質的老店,是不畏懼甚至是積極地謀求于和對手做比較的。在消費者貨比三家的習慣之中,不露聲色地樹立了堅實的品牌。
二、商戰割據的苦澀――互殘
商戰,一直在搶奪消費者,但是形式卻始終在變化著。
在搶奪的行為進化過程中,總有一個割據的階段。最古老的商戰是搶人,就像現在有些飯店在門口拉客一樣,古老到掉渣兒。其次就是搶地盤,搶市口;后來開始搶原料、搶資源、搶經銷商、搶終端門店等等,無所不搶,斷競爭對手的糧草;再后來又挖墻腳,搶人才。后來的后來,眼球經濟開始了,大家就開始搶媒體資源、搶“注意力”、搶“點擊率”。
最最激烈、最最高端,并且將一直持續下去的,是搶奪標準。從秦始皇統一度量衡開始,標準就成為商業領域里最最值錢的東西。從中藥丸的大小到火車鐵軌的寬度,從移動的制式到歐洲的汽車排放標準。誰搶到了標準,誰就將大小通吃。
而標準爭奪戰,也就在消費者看不見的地方,悄悄地慘烈地進行著。
索尼是個何其時尚、何其科技的品牌,然而,索尼的那根和主流儲存卡完全不兼容的記憶棒,遭到了無數消費者的咒罵。
這招逼迫消費者從一而終的伎倆,根本沒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從準客戶中切掉了有通用需求的那一部分人群。
蘋果電腦一直守衛著她的MacOS操作系統,前一段,蘋果宣布終于在某些產品上可以兼容Windows了,相信這是一個讓很多電腦迷“等到花兒已謝了”的消息。
消費者不像外地的汽車,無論怎么罰款該來時還得來。消費者在存在替代選擇的情況下,只會是在被切割成的區域里選擇一塊最自由的地方,去體會上帝的感覺。
割據沒有帶來對消費者的束縛,只導致了義無反顧的叛逃。
三、從被動到主動――雙贏
商戰與政治斗爭、軍事斗爭不同,后者沒有緩和的余地,必須是敵死我活。但是,商戰卻是條條大路通羅馬,握手言和也好、落荒而逃也罷、招安收編也可、密室療傷也行,東方不亮西方亮,最終的勝利形式是不拘一格的。
因為,在商戰中,沒有人能獨霸天下,也就沒有人能斬草除根。
商戰可以是你死我活的,也可以是和平共處的雙贏局面。
美國人發明了一個新詞:Coopetition,就是Coopteration(合作)和Competition(競爭)的合成詞。它提出了一個新的思維:一方面競爭,一方面合作;在競爭中合作,在合作中競爭。
“競合”觀念是一種全新的商業思維模式,既符合科學發展觀。也符合古代的哲學思想。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競爭是人類社會和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客觀規律,是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的自然法則。“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的邏輯使商家把競爭對象一直鎖定在同行身上,所謂“同行是冤家”,“競爭就是你死我活,你輸我贏”。
也許,在小規模市場上是這樣的,在區域市場上是這樣的,在舊工業時代是這樣的。
而今,是信息時代,是全球一體化時代,是無疆界貿易時代。競爭的對象還是同行嗎?不,早已經不了。
世界是平的,商業社會的生物鏈決定了,任何一個商家不可能統吃天下,只有在合理的行業和產業細分的前提下進行生物鏈式的合作。
競爭的領域是飛速變化的市場,是永無止境的客戶需求。和競爭對手競爭是低級的競爭,和市場競爭,和消費者的消費心態競爭,才是高層次的競爭。這一點,西方也是在最近才意識到的。
曾經,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間競爭之激烈,商界罕見,為爭奪市場份額打了近百年。大家都還記得他們那十分露骨的互相詆毀的電視廣告吧。一則還算客氣的廣告,是一個小男孩從貨架上拿下幾罐競爭對手的可樂,墊在腳下,為了取放在高處的自己品牌的可樂。
時光到了九十年代末,可口可樂在公關戰略上首次提出“有對手才有自己”,之后再進行的對百事可樂的攻擊,就可以看出新的高度,品出新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