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邱先生訂制品牌木門,沒想到遭遇以次充好。然而,商家所開訂單、收據未蓋印章,屬于無效合同。近日,邱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討回定金679元。但是,定金中的另外821元,卻打了“水漂”。
3月中旬,邱先生在該店預訂3個木門 和一套附件,交付定金1500元。服務員所開《訂貨尺寸表》和《工商服務業統一收款收據》上均未蓋章。商家送貨上門后,邱先生打開第一件包裝,發現門正面有一塊黑疤。送貨司機說:“質量問題我不管,你快把余款交給我,不然就把貨拉走?!鼻裣壬缓米屗緳C把門拉走。次日上午,邱先生在該店打開另一件訂制門的包裝時,發現成型接縫處有條半米長的口子。
邱先生要求商家全部退貨并退還定金,被對方拒絕。市工商局芝罘分局執法人員調查取證發現,該店出具的訂單、收據未蓋印章,屬于無效合同。經調解,該老板賠償邱先生6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