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石屹微博爆料江河幕墻(17.68,-0.14,-0.79%)中標,導致江河幕墻股價一時飆升,引發(fā)網友對潘石屹微薄爆料行為是否合法的討論。相關律師表示,若中標事件達到公告標準,潘石屹的行為將涉嫌泄露內幕信息。
潘石屹10月23日14點24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上海SOHO復興廣場項目幕墻招標。我們優(yōu)中選優(yōu),最后江河幕墻(601886)中標!恭喜江河幕墻。”江河幕墻在14點32分左右股價突然被拉起,股價由下跌1.62%被拉翻紅,但收盤仍下跌0.45%。
早在今年9月,潘石屹已在微博上發(fā)布過項目招標信息,當時涉及的為SOHO中國在上海的另一個項目--凌空SOHO,中標者為遠大幕墻與江河幕墻。
根據資料顯示,凌空SOHO項目位于上海虹橋交通樞紐區(qū)域,占地面積較大,幕墻招標面積達到19萬平方米。而此次江河幕墻中標的SOHO復興廣場項目,由于地處上海市中心,占地面積僅為2萬平方米。
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對新浪財經表示,若江河幕墻中標項目達到信息披露線,潘石屹先于上市公司發(fā)出消息,屬于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我國法律規(guī)定,若信息對公司股產生很大影響,上市公司也需要披露,但沒有衡量影響大小的標準,因此江河幕墻此次中標標的是最關鍵的。
另外,許峰提到,上市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保密義務,相關人士不能先于上市公司發(fā)布消息。若合同上沒有此規(guī)定,上市公司的合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漏洞。對于重大合同簽訂,上市公司應當在合同簽訂后1-2個交易日進行公告。截至發(fā)稿,江河幕墻并未就該項目進行任何公告。
對于網友熱議微博是否是泄露內幕信息的渠道,許峰肯定地說,微博肯定是信息泄露的渠道,內幕知情人先于上市公告以任何方式透露消息,均屬于泄露內幕信息。
針對潘石屹微博涉及上市公司信息事件,有網友玩笑說“今晚證監(jiān)會將約潘總喝茶”,潘石屹更是大膽回復,“如果因這條微博證監(jiān)會請我去‘喝茶’,我將永遠關閉微博,什么話都沒法說了。”
此前巨人公司創(chuàng)始人史玉柱(微博)因在微博談股被北京證監(jiān)局約談,并對其提出警示。當時證監(jiān)局的官員余輝表示之所以只約談史玉柱而未采取更嚴厲的措施,主要是因為目前對微博這類新媒體的定位還有待商討。“按照《證券法》和過去的法規(guī),微博是不能算做公開媒體的。但我們也看到了微博的影響力。”
他還指出,證監(jiān)系統(tǒng)已關注到新媒體的巨大影響,也對類似信息做了監(jiān)控,以后在政策制定上也會考慮到新媒體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