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購買訂制的實木門后,發現所購商品存在諸多問題影響使用,而此時商戶已經撤出賣場。日前,天津市河東消協受理了該投訴,在商戶已撤出裝飾城且拒絕賠償的情況下,幫助消費者討回了公道。
據消費者魏女士反映,她于2012年11月21日在天津市河東區某裝飾城以7216元的價款購買了四個實木烤漆門,安裝后發現和自己購買時所看樣品門的款式和顏色都不相同,不但門有色差,而且門面有多處嚴重起鼓現象,門與門口不合。魏女士找到商家后,商家派人上門查看了一下就沒了回音,此后消費者與商家再聯系就十分困難了,商家不是不接電話就是掛斷電話,魏女士找到裝飾城后發現商家已經撤場。河東消協受理投訴后,通過裝飾城售后辦公室負責人與商家取得了聯系。調解時,只答應給修理,而消費者堅決不同意新買的門就維修,雙方僵持不下。消協人士認為,產品有一定的合格率,但這并不表明不合格的產品可以順利出廠,更不表明生產、銷售有質量問題的商品可以不承擔法定責任。此外,維修屬于售后三包的范疇,魏女士所購木門的質量問題不是在商家銷售行為完成后新出現的,因而不適用售后三包規定。經過消協人士反復協調,商家和消費者都表示愿意接受現金賠付的解決方式,最終,商家同意賠付2500元,消費者有感于調解員精湛的業務水平和負責任的敬業精神,接受了2500元的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