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沈陽市環保局正式向沈陽耀華玻璃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鑒于其存在的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要求該公司停產治理。同時,起草了責令整改通知書,并向蒲河新城管委會致函,關停沈陽耀華玻璃有限公司。
沈陽環境監察支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半個月前,環境監察人員前往該企業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存在四項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未經環評擅自改變生產工藝更改生產用燃料;企業未建設脫硫設施;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謊報瞞報污染物排放情況。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對當地的空氣質量造成嚴重污染,附近居民反應強烈。鑒于此,沈陽環境監察支隊對沈陽耀華琉璃有限公司下達了限期改正環境違法行為通知書。
4月17日,沈陽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再次深入該企業進行檢查,發現其并未進行認真整改。執法人員當場做出四條處理意見:企業停產治理;所有環境違法行為按處罰上限進行處罰;納入沈陽環境信用等級評價系統;屬地環保局派駐廠員監督企業具體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