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有關單位近日公布了2012年度在滬建筑材料生產企業質量誠信考核結果,對于質量誠信考核排名最后的部分建筑防水材料企業,提出了“在2013年度中對上述企業的產品增加一次建材備案質量抽檢”的處罰決定,并規定相關單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材料及未經備案的建設工程材料。
“備案質量抽檢”其實是上海對于進入市場的防水卷材企業實行的產品備案證制度的表現之一。上海市化學建材行業協會防水分會會長何家旭表示,為貫徹落實《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確保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自2011年7月1日起,凡向上海市建設工程提供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的生產企業,必須依據《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備案管理辦法》要求,取得《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產品備案證》(以下簡稱《備案證》)。此舉旨在規范上海市建筑防水卷材產品的市場秩序,加強對建設工程中防水產品的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建設工程安全和產品質量。
“從市場、建設管理部門、業主等多方的反響來看,這項制度實施兩年以來,增加了無證企業以及偽劣產品進入上海市場的難度?!焙渭倚裾f,兩次抽檢不合格就意味著被列入了《備案證》的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進入上海市場,而且防水產品的任何質量問題,管理部門都能夠根據備案追溯到生產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