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歷史上的門一直是以木質結構為主的,在我國歷史悠久,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人遺忘了傳統,今天,上門網跟您一起回顧傳統木門!
傳統木門歷經2000多年的發展,在不同的朝代、不同的地域,其造型、結構、做法以及稱呼上都有很大差異及變化。但經歷宋、明、清、民國等不斷規范,對木門不僅進行了分類而且還對名稱進行了標準化,如:
1.按門基本結構和功能的不同有了標準化名稱,古建門有關分類如下:
板類:實榻門、攢邊門、撤帶門、屏門等;
隔扇類:隔扇、簾架、風門、碧紗櫥等;
2.門的規格尺寸標準化:
在清代工部《工程做法》以建筑物的柱徑為基準,門各部件尺寸是柱徑整數或分數的倍數。
從古人要求的“窗欞遵時各式,掩宜合線,嵌不窺絲(門關閉時,嚴密而無縫隙,拼鑲處緊密,要不露絲毫間隙)”可以看出,古代人就對質量要求很高。
3.我國古建筑中將門、窗、戶、牖(又)、花罩、隔斷等統稱為裝修,故木門歸屬于木裝修范疇,木裝修由外檐裝修和內檐裝修兩部分組成。
(1)屬于外檐裝修的門是:凡在室外或分隔室內外的大門、隨墻門、屏風、隔扇、簾架、風門、檻窗、支摘窗、攔桿、眉子、什錦窗都屬于外檐裝修。外檐裝修的功能除防風雨寒暑、防護、通行、采光、通風、空間等作用,并有區別建筑之主從尊卑的禮制秩序及建筑用途。
(2)屬于內檐裝修的門是:凡用于室內的如隔門、碧紗櫥、欄桿罩、落地罩、幾腿罩、花罩、坑罩、太師壁、博古架、壁板、護墻板、天花、藻井等都屬于內檐裝修。它不受風吹日曬等侵襲,與室內家具陳設一起,具有較高的藝術觀賞價值。
1.1983年版GBJ206-83《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有一章比較完整地從木門所用材料、制作允許偏差、安裝留縫寬度及五金配件等方面提出要求。
2.2001年版GB50210《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中,其第五部是門工程,木門僅是這里的一小部分,內容也是木門窗所用材料、制作允許偏差、安裝留縫寬度等。
3.上世紀60年代由北京市城市建設委員會出面,北京市木材工業公司組織編寫了京Q/CJ2-65門窗標準在北京市執行,2000年建設部的JGJ/T122-2000《建筑木門、木窗》、和北京市的DBJ01-79-2004《住宅建筑門窗應用技術規范》等標準都是部級、地方(市)級標準。
4.同時在上世紀9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委托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及蘇州市房地產局分別編寫了《古建筑修建工程質量檢驗平定標準》,北方地區標準號CJJ39-91;南方地區標準號CJJ70-96兩個標準。其在總則中指出仿古木門要符合國家標準《木結構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古建木門質量檢驗平定標準一發布就向國家標準靠攏,這也使我們這次編寫木門窗標準要納入傳統木門窗內容。
5.WB/T1024《木質門》標準,他的范圍比較窄,規定適用的行業標準。
6.為適應行業發展,新的《木門窗》國家標準正在制定中,有待2010年發布執行,宣傳貫徹環節非常重要。
以上就是我國傳統的一些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