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東的"維權" 不甘心的"投資者"們,開始聯絡其他>其他>其他的小股東,組織自己的"維權"之旅。 為此,侯玉富受超過3%的股東委托,向*ST耀華股東大會提交了兩項臨時議案。 本報記者拿到的上述議案顯示,小股東們要求"公示江蘇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有限公司重組耀華玻璃的原始應征方案"。 同時,"要求耀華玻璃嚴格按照2007年10月12日發布的《關于發布控股股東擬轉讓所持本公司股份信息公開征集受讓方的公告》中所列重組方應符合的八項條件,另行公開征集重組方"。 侯玉富對本報記者表示,正如本報7月3日報道(詳見《"無盈利"上市 鳳凰置業借殼路徑》一文)所述,中小股東們反對上述重組方案的理由有兩點:鳳凰置業成立三年并無盈利、它對*ST耀華受讓方要求則是"強行達標"。 2008年3月25日,江蘇省宣傳部、財政廳聯合批復,將江蘇教育出版社、江蘇省新華書店集團有限公司等5家地方國企持有的、鳳凰置業48%的股權,無償劃撥給鳳凰集團。 同時,鳳凰集團向鳳凰置業增資72,200萬元,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后者的注冊資本金由8400萬元變更為8.06億元。 上述變更后,鳳凰置業成為鳳凰集團的全資子公司,其亦真正"達標"。 然而,"達標"后的鳳凰置業仍有兩大風險。首先,目前鳳凰置業總資產里,約有估值的28%未獲得建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 其次,公開資料顯示,鳳凰置業營業利潤2006年度約-204萬元,2007年度約-1126萬元,2008年度1-3月份約-302萬元,凈利潤基本相同,仍然未達到耀華玻璃此前對受讓方利潤的要求。 "開業三年、只真正運營了一個項目的鳳凰置業,哪里有‘積累了豐富開發經驗’?又怎么能成為上市公司呢?"劉明提出如此質疑。 侯玉富與劉明等流通股股東均對本報記者表示,其目的不是令*ST耀華重組失敗,而是希望鳳凰集團能將出版資產注入上市公司。但是,如果鳳凰集團不愿意這樣做的話,他們會否決重組方案,并以股東身份要求*ST耀華重新征集重組方,為其注入真正優質的資產。 侯玉富還告訴本報記者,已經征集到超過5%的投票權,并且有信心征集達到20%。 ST耀華的回應 面對投資者的質疑,ST耀華的董秘宋英利認為,這種質疑是缺乏深入了解。 "首先,我們的律師和財務顧問都認為這是沒問題的,我們是基于中介的判斷然后做出的決策,是符合規定的,第二,注入鳳凰云翔和鳳凰云海的這兩個項目的土地實際上是向普通投資者很大的讓利,這兩塊土地是按照賬面值進來的,而工業用地和轉變成為住宅用地之后之間的差價是很大的,未來會有很大的增值空間。" 宋英利表示,"我們在報告書中也明確提到,鳳凰云翔項目、鳳凰云海項目在招拍掛中最終獲得地塊的可能性較大;即使未能在招拍掛中摘牌,鳳凰置業也可獲得現金補償款約3億元。董事會在研究這些問題時,對于保護投資者利益都已經有充分的考慮了。" 小投資者甚至懷疑當初鳳凰集團在競標耀華玻璃時,就是提出注入鳳凰集團出版傳媒資產的。 "他們完全混淆了受讓人和注入資產這兩者的概念,‘八項條件’是針對受讓人的,在這次借殼的過程中,受讓人是鳳凰集團,而鳳凰集團的確是完全達到‘八項條件’的,但是‘八項條件’并不是針對注入的資產的。"宋英利對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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