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和海關總署近日聯合發布公告稱,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影響,保持外貿穩定增長,調整加工貿易限制類和禁止類目錄。將自2月1日起,恢復銅、鎳、鈷礦砂及其精礦等商品的進口免稅政策。公告并稱,將自2月1日起,恢復精煉銅、未鍛軋鎳合金、非合金制鋁條、桿等商品的出口免稅政策。 本次從限制類目錄中剔除1,730個十位商品編碼,具體涉及紡織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貿易限制類產品總數的77%,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300億美元。 從禁止類目錄中剔除27個十位商品編碼,主要涉及銅、鎳、鋁材等產品,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15億美元,占禁止類總金額的30%。 以下是公告全文: 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布公告調整加工貿易限制類和禁止類目錄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影響,保持外貿穩定增長,12月31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2008年第120號和121號 公告,調整加工貿易限制類和禁止類目錄。本次從限制類目錄中剔除1730個十位商品編碼,具體涉及紡織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貿易限制類產品總數的77%,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300億美元;從禁止類目錄中剔除27個十位商品編碼,主要涉及銅、鎳、鋁材等產品,涉及加工貿易出口額約15億美元,占禁止類總金額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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