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材展會過多過濫,規模小,且名不副實,有的國內展擅自冠以"國際展"名稱,違規招商和宣傳;二是少數主辦單位對展覽會沒有投入必要的精力,輕信展覽公司的承諾,使得一些不具備辦展資格和條件的單位也紛紛進入建材展覽市場,進行了不實或虛假宣傳,誤導參展單位和觀眾。上述問題造成眾多展覽水平不高,參展廠商不足,參觀人數較少,這不僅使參展企業的利益受到損失,嚴重挫傷了參展企業的積極性,而且給建材展覽業的健康發展蒙上了陰影。為加強建材展覽的管理,進一步規范建材展覽市場秩序,現提出如下意見:一、加強建材展覽的調控管理。為防止在展會方面出現低水平的重復辦展,原則上同一城市內容相近的展覽(展銷、交易)會一年之內不得超過兩次,且必須拉開時間距離。國家建材局將重點支持有一定規模、檔次的大型建材展覽。
二、對各類建材展覽展銷會進行清理整頓。凡今年已批復備案且尚未舉辦的建材類展覽展銷會,主辦單位一定要加強對招商宣傳材料的審查工作,嚴格把關,防止虛假廣告宣傳誤導參展企業和消費者,一旦發現必須立即糾正,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報告國家建材局行業管理司。
三、為提高建材展覽會的質量,國家建材局將對主辦單位的資格重新進行審查。對那些專業水平不高、缺乏招商能力、無資金保障等不符合辦展條件的單位一律不予批復備案。嚴格禁止主辦單位將所有辦展業務委托展覽公司的辦展行為。對于明年預申辦的建材展覽會,各主辦單位要嚴格把關,并在今年的10月份報國家建材局行業管理司。除國家建材局展貿中心外,原則上每個具備辦展資格的單位每年應集中辦好一個建材展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