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消息稱,2月5日,中央編辦、財政部、住建部、農業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8家不動產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在國土部機關集中辦公,就近期不動產登記工作推進中的重大事項展開研討。
第二次集中辦公討論研究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關于做好過渡期間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這次會議是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的第二次集中辦公,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負責人表示,這種適時集中辦公的做法將形成制度,建立常態化機制。
參加上述會議的人員反映,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任務繁難,需要部門協同作戰,集中辦公機制有利于溝通協調,針對問題集思廣益,加快工作進度,提高工作質量。
將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下稱《條例》),大多是原則性條款,真正落地需要操作細則。《實施細則》便是重要的一個配套文件。
國土部地籍管理司司長王廣華近日表示,目前國土部牽頭制定的《實施細則》已在征求國務院36個部門和全國31個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意見。同時,不動產權籍調查的有關政策意見也在抓緊起草,力爭3月1日《條例》實施前出臺。
王廣華的另一個身份是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的首任局長。
國土部部長姜大明1月15日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也曾要求,2015年要全力以赴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改革,其中第一項工作就是“抓緊出臺《實施細則》”。
國土部曾先后邀請數家高校及研究機構長期從事不動產登記研究的學者,以及土地、房屋、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長期從事不動產登記工作的專家,多次研究和討論,并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專題研究。
起草過程中,通過座談、調研等方式,反復聽取地方意見,召開多次座談會。根據《條例》修改情況及時對《實施細則》進行調整完善,形成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官方:非為降房價和反腐
記者獲得一份征求意見稿,總計15章,共186條。框架結構與《條例》相銜接,注重具體制度的可操作性。
目前尚不清楚這份征求意見稿是否為最后的版本,在官方正式公布前,可能其中一些內容還會發生變動。
這份征求意見稿重點明確了《條例》中的登記機構及人員、登記類型、登記簿證、登記程序、登記權利類型、登記信息查詢及共享制度等方面的重要制度。以各種不動產權利登記、各類不動產登記類型為主線,對登記的適用情形、提交資料等進行了細化。
在不動產的輿論解讀方面,外界一直存在著“反腐說”和“打壓房價說”兩大言論,認為之所以要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其目的主要是為了反腐和打壓房價,但國土部門和一些法律學者則數次回應稱,不動產統一登記是為了制度完善,直接目的并非是反腐和打壓房價。
王廣華近日也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功能和目的,在于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不是為了降房價和反腐敗。
“關于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查詢,《物權法》早就有了規定,將有權查詢的主體限定為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但不能以人查房,必須按照法定的原則開展查詢。不動產統一登記以后,登記信息公開查詢要繼續依法開展,但不會無條件、不受限制地全面公開,不會導致居民住址、身份等基本信息外泄。”王廣華說。
關于不動產登記資料的查詢、保護和利用。征求意見稿明確了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的屬地原則、查詢主體及查詢范圍問題。規定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由具體辦理不動產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有關國家機關作為查詢主體,可以查詢法定范圍內的登記資料。
這也意味著,并非所有人都可以“以人查房”,進而去“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