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滿足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裝配式建筑設計應采用標準化、系列化設計方法,滿足體系化設計的要求,充分考慮構配件的標準化、模數化、多樣化,并編制設計、制作和施工安裝成套設計文件。
2、在前期規劃與方案設計階段,各專業即應充分配合,結合建筑功能與造型,規劃好建筑各部位采用的工業化、標準化預制混凝土構配件,并因地制宜地積極采用新材料、新產品和新技術。在總體規劃中應考慮構配件的制作和堆放以及起重運輸設備服務半徑所需空間。
3、裝配式混凝土結構中的預制構件(柱、梁、墻、板)的劃分,應遵循受力合理、連接簡單、施工方便、少規格、多組合,并能組裝成形式多樣的結構系列的原則。
4、設計中應遵守模數協調的原則,做到建筑與部品模數協調,以及部品之間的模數協調和部品的集成化和工業化生產,實現土建與裝修在模數協調原則下的一體化,并做到裝修一次性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