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全省平板玻璃企業存在的環境問題,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省環保廳近日對武漢、宜昌、荊門、荊州、咸寧市環保局負責人及11家平板玻璃企業法人進行了約談,并提出具體整改要求。
據介紹,全省現有平板玻璃企業11家共24條生產線(已建成投產),2014年總產量為9051萬重量箱,占全國11.4%,列全國第二位。然而,平板玻璃生產過程中,會排放煙塵、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較大,對環境有明顯影響。
近期,省環保廳對全省平板玻璃企業環境保護守法情況進行了系統調研,并現場抽查了部分企業。抽查情況顯示,全省平板玻璃企業主要存在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履行不到位、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后、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未按環評要求使用生產燃料等問題。
為此,省環保廳根據新環保法及相關配套辦法的規定,結合玻璃制造業特點,對11家平板玻璃企業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對于未辦理環評手續、超期試生產的生產線責令停產;對屬于落后產能實施停業、關閉;對存在未批先建投入生產、超期試生產、污染物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一律依法立案查處;對已安裝脫硫除塵設施、未安裝脫硝設施的企業,要求整改,拒不改正的,報請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省環保廳還要求,平板玻璃行業企業需嚴格執行環評批復意見,優先使用天然氣作為生產燃料;對于未安裝在線監控的企業,必須依法公開排污信息,按要求建設在線監控系統并與省環保廳聯網,對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依法予以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