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印發《2016年建筑節能與
綠色建筑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落實《2016年城鄉建設工作報告》的部署,著力推進建筑領域的創新發展、協調發展和綠色發展,加快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我們制訂了《2016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貫徹執行。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6年3月18日
2016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要點
2016年是“十三五”的開局之年,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要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將生態文明建設與城鄉建設緊密結合,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核心,抓好新建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綠色建材推廣應用、支撐保障體系6大重點工作,著力推進建筑領域的創新發展、協調發展和綠色發展,為完成“十三五”規劃明確的目標任務開好局、起好步。
一、全面推進綠色建筑大發展
堅持強制與引導相結合,加強對推行綠色建筑的指導力度,推進綠色建筑大發展,力爭新增綠色建筑1600萬平方米。一是根據國家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的新要求,修訂發布《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編制發布《居住建筑節能65%(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并完善標準化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模板和軟件,進一步奠定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執行范圍的基礎。二是擴大綠色建筑標準強制執行范圍,除主城區原新建公共建筑強制執行區域繼續嚴格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外,主城區其他區域和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規劃區內新建公共建筑自7月起強制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主城區內新建居住建筑自11月起強制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并進一步加強對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項目的技術指導和動態監管,逐步提高新建城鎮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比率。三是建立對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項目的綠色建筑標識發放制度,加強市區(縣)聯動,落實對此類項目的標識發放工作。四是加強對各區縣和建設單位組織實施二、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的工作幫扶和政策引導,并通過落實綠色建筑激勵措施等方式,著力推動建設二、三星級綠色建筑項目,提高我市綠色建筑發展水平。五是強化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質量,加強對綠色建筑日常管理機構、評價機構和技術依托單位的督促,并重視對評價標識項目后續動態管理,確保評價標識項目在設計、竣工、運行各階段均能符合綠色建筑標準。六是進一步規范評審專家工作行為,提高綠色生態住宅小區評價的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通過新標準評價的綠色生態住宅小區項目達到我市綠色建筑的相關要求。七是建立綠色施工管理工作機制,將綠色施工納入新建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行政管理體系一并實施,并制定發布《重慶市建設工程綠色施工評價管理辦法》,以“巴渝杯”等市級質量安全評選活動為抓手,組織開展綠色施工示范工程評價,提高建設工程綠色施工和管理水平。
二、著力提高新建建筑節能水平
進一步強化新建建筑節能監管,深化建筑節能技術路線,在保持新建城鎮民用建筑設計、施工階段節能強制性標準100%執行率的基礎上,推動農房節能試點,逐步推動新建建筑節能工作從城鎮到鄉村的延伸。一是進一步完善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管理機制,在全市逐步推行建筑能效(綠色建筑)測評網上審批。二是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以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專項培訓為引導,以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專項檢查為契機,督促設計單位嚴格落實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質量自審責任制,督促施工圖審查機構認真核查各設計單位自審機構簽發的工程項目建筑節能(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促進設計質量的不斷提高。三是總結新建建筑節能監管工作經驗,強化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施工圖設計質量的監管,開展施工圖設計環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設計質量的抽查,并在全市積極推廣建筑能效預測評、樣板引路等制度。四是以加強對鄉鎮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標準的督查為重點,認真開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專項督查,以查促建、以查促改;對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五是開展被動式房屋節能技術適宜性研究,進一步探索經濟、適用、安全的建筑節能技術路線。六是科學引導農房采用新型墻材、節能門窗和太陽能集熱器等節能技術,不斷提升新建建筑節能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三、不斷強化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與運行管理
一是修訂發布《重慶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示范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優化完善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管理機制,從改造項目立項、改造方案審定、改造過程監管、改造效果評價等方面著手,加強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技術指導和監督管理,保障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項目實施質量和節能效果。二是進一步以醫院、商場和賓館飯店等項目為重點,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動150萬平方米以上的既有公共建筑實施節能改造。三是優化完善建設領域節能服務機構動態管理制度,建立建設領域節能服務機構工作能力及實施質量評估機制,從技術能力、服務水平和工作行為等方面著手,進一步增強全市建設領域節能服務產業支撐能力。四是協調落實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的稅收優惠制度,探索PPP投融資模式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中應用,充分激發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市場活力。五是督促指導全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同步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裝置并實現能耗數據穩定上傳,進一步加強我市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運行維護管理,確保能耗監測數據質量。六是按照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報表制度要求,系統組織開展民用建筑能耗統計工作,并建立能耗統計數據催報和審核機制,確保統計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七是依托我市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著力推動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和能效公示工作,定期分析發布能耗監測報告,并以機關辦公建筑、賓館飯店建筑和商業建筑為重點,分類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深入挖掘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市場需求。
四、繼續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
一是進一步探明全市地表水資源分布及開發潛力,9月前完成全市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冷供熱適宜區域劃定及發展趨勢報告,并推動兩江新區悅來片區、大渡口重鋼片區、九龍坡九龍半島片區等條件適宜區域積極開展集中供冷供熱建設,力爭培育不少于1個可再生能源區域集中供冷供熱項目,進一步促進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發展。二是總結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項目建設和運營經驗,協調市級相關部門制定發布促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管理規定和激勵措施,推動空氣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新技術的應用,并在有條件的新建建筑中強制推行可再生能源。三是以彈子石CBD采用江水源熱泵耦合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實施經驗為基礎,開展我市分布式能源建筑應用條件及標準研究,努力推動形成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并重的建筑用能新方式。
五、大力發展綠色建材及產業
按照標準強制、政策激勵、行業引導的思路,大力推廣綠色建材,積極培育綠色建材產業,建立適應綠色建筑發展要求的綠色建材產業支撐體系。一是出臺《重慶市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明確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程序和監管措施;發布水性涂料、建筑砌塊等7類產品評價技術導則,完善綠色建材評價標識技術支撐體系,完成綠色建材評價標識信息化管理系統的開發工作;自7月起全面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工作,發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產品目錄,并結合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相關技術標準的修訂工作,將綠色建材應用納入新建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行政管理體系一并實施,促進綠色建材的工程應用。二是繼續組織開展綠色建材產業化示范工作,推動建設5個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產業化示范基地。三是完善建筑節能技術備案管理制度,細化對新型墻材、節能門窗、保溫板材等主要的建筑節能材料的備案管理要求。四是系統總結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技術路線,優化完善外墻和樓地面保溫技術路線,加強無機類保溫裝飾一體化技術的研發創新,發布《改性發泡水泥保溫裝飾板應用技術規程》,切實提高外墻和樓地面保溫工程質量。五是深入推進墻材革新,著力完善墻體自保溫技術體系,出臺《墻體自保溫系統應用技術規程》,開展蒸壓加氣混凝土墻板技術研發,出臺《蒸壓加氣混凝土墻板應用技術要點》。
六、努力做好支撐保障體系建設
一是發布《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十三五”規劃》,明確“十三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路線圖。二是積極推進政府規章《重慶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的立法工作,完善推動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的工作機制。三是進一步梳理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標準體系,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完善建筑節能與標準,并加快推動編制綠色建筑工程定額。四是圍繞需要解決的共性問題和前瞻性研究,組織策劃好2016年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設項目的實施工作。五是加強對現有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咨詢專家庫的動態管理,進一步充實完善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的專家庫,充分發揮專家在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中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作用。六是繼續強化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工作,督促各區縣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基本信息報送工作的通知》及時上報工作信息,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作的統籌指導。七是按照市區分工、分級負責的原則,不斷加強以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管理和技術要求為重點內容的培訓工作。八是以“第七屆城博會”為重點,采取多種形式和方式,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大力宣傳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政策措施和實施效果,普及綠色建筑知識,使綠色建筑行動深入人心、深入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