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廣州全市有超過500棟使用玻璃幕墻的既有建筑,去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廣州市建筑玻璃幕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建筑玻璃幕墻的維護責任主體實行所有權人負責制,在使用年限期間,玻璃幕墻應每5年全面“體檢”一次。同時要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未進行定期檢查的最高罰3萬元。
根據《辦法》,建筑玻璃幕墻為單一所有權人所有的,維護責任主體為該所有權人;建筑玻璃幕墻屬于多個所有權人共有的,維護責任主體為全體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一個共有人為維護責任主體,牽頭負責建筑玻璃幕墻的安全維護工作。建筑物所有權人也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管理維護。
對于玻璃幕墻的使用年限,《辦法》要求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在建筑玻璃幕墻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不少于3年,外墻面防滲漏保修期不少于5年。此外,采用玻璃幕墻的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時,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移交《建筑玻璃幕墻使用維護說明書》,其中應當載明玻璃幕墻的設計依據,主要性能參數,設計使用年限,日常使用、維護、檢修要求等。
《辦法》規定,建筑玻璃幕墻的維護責任主體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單位應當履行日常巡查和維護義務,并制定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根據規定,建筑玻璃幕墻工程應當在竣工驗收滿1年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此后每5年全面檢查一次;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后繼續使用的,每年全面檢查一次。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以及合同約定在建筑玻璃幕墻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不少于3年,外墻面防滲漏保修期不少于5年。
維護責任主體未開展日常巡查、日常維護或者未進行定期檢查的,由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視情節輕重,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除了物業所有人要定期對玻璃幕墻進行巡查和“體檢”外,《辦法》同時規定,區住房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轄區內建筑玻璃幕墻的建設和維護情況不定期抽查。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規定,住宅、黨政機關辦公樓、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的新建、改建、擴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兩層以上部位設置玻璃幕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