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洛陽玻璃股份(01108)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高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件后所作出的一審判決,判定合肥新能源須付合肥燃氣集團燃氣費人民幣885.1萬元、逾期付款違約金及相應的案件受理費。
其后,合肥新能源就高新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向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合肥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近日,合肥中級人民法院已就該案件作出終審判決,并簽發(2019)皖01民終10314號民事判決書。合肥新能源擬對上述合肥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提起申訴。
合肥中級人民法院簽發的(2019)皖01民終10314號民事判決書主要內容如下:
駁回上訴,維持塬判;二審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4萬元,由合肥燃氣集團承擔人民幣3萬元,由合肥新能源承擔人民幣10.97萬元。
本次訴訟將影響公司今年利潤約人民幣832萬元,合肥新能源擬就本次合肥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