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10月26日,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公布了《上海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公告指出,綠色建筑享受財政、稅收、融資等優惠政策。同時,推廣新建可再生能源利用。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及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核算標準,釆用太陽能光伏、太陽能光熱、淺層地熱能等一種或者多種可再生能源。此外,上海市推廣安裝與建筑一體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基本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其中,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其他由政府投資且單體建筑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公共建筑,應當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
上海市鼓勵綠色建筑活動各參與單位及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在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和環境宜居等方面,開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研發、應用和示范推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