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新修訂的《反壟斷法》明確強調,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制定和實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競爭規則,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在新發展階段,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重要保障,有助于暢通經濟循環,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當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重要內容,其是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以完善的公平競爭制度為基礎、以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為導向,在強調更好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基礎上,實現更加強勁可持續的發展。
我國已經建立起以《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為基礎的競爭法律制度,這些法律為市場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以《反壟斷法》為例。自2008年8月《反壟斷法》實施以來,其通過規制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壟斷行為,以及通過規制濫用行政行為排除、限制競爭,在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經濟效率及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特別是,反壟斷執法機構在醫藥、公用事業、建材、教育培訓等重點民生領域的積極執法,有力地保護了相關市場內的公平競爭,極大促進了相關重點領域的高質量發展。為適應進入新發展階段的迫切需要及強化其實施力度,《反壟斷法》適時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反壟斷法》進一步強化了其規制的內容和程序規則,明確將“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完善宏觀調控,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引入,從而為新發展階段鼓勵創新和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供了重要依據,也成為指導新發展階段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行為的根本指引。
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國市場活力進一步增強,內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大幅度提高,加快統一大市場建設迫在眉睫。2022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明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和內在要求,同時指出,“維護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建立公平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調保障機制,優化完善產業政策實施方式……”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需要以統一、完善的公平競爭制度為基礎,輔之以產業政策等,通過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全面推動國內市場由大到強轉變,從而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提供支撐。
貫徹新發展理念,需要以完善公平競爭制度為保障,進而更加充分地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一方面,在生產領域,產品過剩、產業結構層次偏低、產業基礎能力較弱、經營者惡性競爭及濫用壟斷行為等依然存在;另一方面,在消費領域,消費結構和消費模式的升級給予重視的同時,也要考慮消費類合同中存在的眾多不公平情形。因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同時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高效運行的重要基礎;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就是在充分地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政府之手”糾正“市場失靈”,暢通國民經濟大循環,打通制約經濟循環的關鍵堵點。
實踐過程中,為保護和培育本國和本地區市場競爭,全球130多個經濟體已經通過了以反壟斷法為基礎的競爭法律制度,以推動經濟健康發展。考慮到跨國經濟活動對國家、中小經營者和消費者的重要利益,各主要經濟體在積極實施其本國競爭法律的同時,還在擬議的或者已經達成的自由貿易協定或者區域貿易協定中引入了保護競爭及積極適用各自反壟斷法的條款,以避免跨國企業的壟斷行為給各自或者區域內的公平競爭帶來消極影響。考慮到全球經濟體的發展實踐,發展完善、統一的公平競爭制度是我們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此外,完善公平競爭制度有助于推動現階段我國信息化和工業化的深度融合發展。我國正處于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加速階段,傳統行業的數字化發展也日漸加速。一方面,新一代信息技術處于加速創新的爆發期,系統性的技術突破和產業變革正不斷催生融合發展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另一方面,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啟新征程,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面臨新任務。在此背景下,“新基建”應運而生。“新基建”將會給我國新經濟帶來巨大的加速度。在該相關領域,它既需要新一代產業政策的支持,更需要以市場為主導的公平競爭制度來維護,從而使其成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新動能,其原因是只有完善的公平競爭制度才能創造運行高效的市場機制,才能加快推動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成果轉化,使投資者更愿意為成果投資,經營者更愿意為成果投入人力和物力,消費者更愿意為此買單。
由此可以看出,進入新發展階段,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是構建新發展格局重要內容,應當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以完善的公平競爭制度為基礎、以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為導向,在強調更好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基礎上,實現更加強勁可持續的發展。歷史經驗表明,我國14億多人口的超大規模市場決定了我們不能以國際循環為主,而應當立足于國內大循環,通過夯實公平競爭制度,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趨勢已經形成且未來會進一步深入,人類命運共同體是歷史發展規律,但民族國家競爭的態勢仍然會長期存在,因此,開放的國內國際雙循環仍然需要用完善的公平競爭制度來保證,以便維護我國國內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我國消費者的利益,進而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副研究員)
本文原載于《中國建材報》9月5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