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在購房合同里寫的是,等到實際入住時卻發現變成了入戶門。合肥市的蘭女士投訴稱,最讓她難以接受的是,前后投訴2個月,經過有關部門調查,開發商給付雙倍的賠償也只有80元。
據蘭女士介紹,她所購買的房子在肥西路附近的水晶苑小區,入住之初就和開發商起了一些糾紛,原來開發商在水電尚未入戶的情況下就提出交房,最后引起業主強烈不滿,開發商才延遲交房。此外,他們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明確提到,小區進戶門為防盜門,結果入住以后才發現,開發商安裝的實際上是入戶門。“防盜門和入戶門之間不僅功能差別很大,差價也很大,少則幾百,多則上千。”蘭女士說,為此他們將此事投訴到有關部門,一直等到2個月后,經過工商部門調查處理,開發商才給予賠償,結果按照雙倍的賠償,也只有80元,令業主們難以接受。
據統計發現,商品房買賣和房屋質量問題成為投訴熱點,投訴的問題重點也都集中在不能按時交房,入住后發現房子存在質量問題,或者是環境臟亂差等問題。此外,一些開發商態度強硬,或者是置之不理的態度和做法,也令消費者大傷腦筋。
消協人士稱,對于消費者遇到的較為普遍的商品房質量問題,比較有效的方式是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同時,消費者也應該對一些明顯的質量問題進行證據保留,如拍照等方式,為法律維權做好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