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鞍山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鞍山市衛生局(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窗、、幕墻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茲邀請符合本次招標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編號:AZCG2010G124
二、采購項目名稱:鞍山市衛生局防火門、塑鋼、百葉窗、幕墻公開招標采購
三、采購最高限價:
包號采購項目數量(樘)面積(M2)采購
最高限價(元)
第一包防火門5181296.64703,506
第二包木質平開門20094626.004,163,157
第三包平開窗18947226.005,271,630
第四包百葉窗、幕墻等8804196.602,761,487
530117345.2412,899,780
四、采購項目簡介:(詳見第四章《采購項目及要求》)。
五、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范圍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需求,投標第一、三、四包(不包含幕墻)的供應商須為所投產品的最終制造廠家,注冊資金500萬元(含500萬元)以上。投標第二包的供應商注冊資金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所投產品須為中國現行關境內企業生產或加工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