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幕墻網】4月10日,濱江集團發布公告,披露了為控股子公司杭州濱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詳細情況。
公告顯示,為滿足項目建設需要,濱江集團控股子公司杭州濱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濱裕公司”)擬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銀團申請人民幣不超過24億元的融資。濱江集團擬按股權比例為濱裕公司本次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范圍為濱裕公司本次未清償債務的80.002%(最高本金限額為5.49億元),合作方股東將按出資比例對其提供同等擔保。
濱江集團于2024年4月25日、6月17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及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為資產負債率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資產負債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別提供總額度不超過20億元及50億元的新增擔保。在股東大會批準上述擔保額度的前提下,為提高決策效率,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并由董事會進一步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在該等擔保額度內審批對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具體事項。上述擔保額度及授權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濱江集團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余額為832027.22萬元,均為對控股子公司及參股公司的擔保,對外擔保總余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32.88%,其中對合并報表外的參股公司提供的擔保總余額為60846.39萬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