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高管激勵計劃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提供公司的可持續發展能力,綁定個人和企業利益(目標),激勵公司高管更加盡職盡責的為公司發展服務。
然而,在企業管理的實踐中,我們對于這種成熟與西方的機制,并不熟稔,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擔憂和誤解。其實,高管激勵計劃中有很多不同的“花樣”,通過這些不同的“花樣”的組合,發揮每個“花樣”的長處,銷蝕每個“花樣”的缺點,達到良好激勵的作用,同時控制激勵成本。
擔憂一:高管激勵就是高薪養廉,會極大的增加企業的成本。
解答一:高管激勵并不是“高薪養廉”。企業經理人和股東存在委托代理關系,由于雙方利益、目標的不完全一致性,導致了委托代理的成本、風險(下面將風險也歸為成本的一種,統稱為成本)。
高管激勵的目的就是通過綁定雙方的目標,協調雙方的利益,實現更大規模的雙贏,鼓勵企業經理人首先為公司創造價值從而獲益。
高管激勵可能會增加企業高管激勵成本的絕對數額,但是相對成本是下降的,對企業而言邊際收益始終為正,是雙贏的好機制。
擔憂二:高薪并不一定高績效
解答二:這句話是對的,特別是當薪酬沒有和績效評估,沒有和企業績效表現掛鉤的時候,當高薪并不再是人才激勵因素的時候,這種可能性就會大幅度增加。
然而,和其他薪酬計劃相比,高管薪酬采用更為精細化、多元化和長期化的薪酬組合,更為有效的激勵和規范關鍵人才的行為,保證企業的發展和利益。
通常而言,合理、科學的高管薪酬計劃的邊際收益都是正的,也就是“高薪”有“高績效”,原因就在于高管薪酬僅僅是預期收益,其獲取往往以高管已經為企業創造了巨額價值為前提。否則,企業無需支付。
擔憂三:高管激勵會稀釋股權,不利于控制。
解答三:1)高管激勵形式多樣,并不一定總是使用股權,其他還有很多種形式,只不過人們不熟悉罷了,比如長期服務回報計劃,模擬股權激勵等;
2)高管激勵所使用股權來源形式多樣,且額度有限(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高管期權激勵額度有限制),并不一定會損失大股東的控制權。
3)有些情況會稀釋大股東股權比例,但是一般不會喪失相對控股權。原因在于高管獲得股權的同時,其帶給大股東的分紅可以從二級市場購買比高管激勵使用的股權更多的股票。